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在哪里?

2019-02-12 17:06:12发布

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在哪里?

地址:重庆市荣昌区花园街

电话:(023)46733426

 

荣昌区生态环境局的职能有哪些?

一、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和授权起草环境保护有关法规的实施细则和规范性文件。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三、组织对本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监督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及资源开发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制度。

四、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土壤和光、恶臭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化学品环境管理;组织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办法;负责全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组织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排污申报、排污许可、排污收费和限期治理制度;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五、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调查,进行生态环境质量分析和评估,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六、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协调解决跨流域、跨地区的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归口管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及其定量考核工作;受理环境保护行政复议。

七、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八、负责环境监测网络、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和预测预警;建立环境质量发布制度,组织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九、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环境科学研究和新工艺、新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推动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有关工作。

十、组织拟订和实施环境保护督查制度,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监督检查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开展生态区与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

十一、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社会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二、受理单位、个人对污染和损害环境行为的举报、投诉,并负责处理或督办。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荣昌区生态环境局的处室有哪些?

一、办公室。负责局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精神文明、人民团体、信息工作;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组织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行政办公会及局务会的组织工作,并对上述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办理局机关重要事项及上级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接待工作,会议组织工作;承担局机关的组织、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单位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请假、休假、政审及辞职、退休和呈报审批等手续;负责环保系统史志编篡工作、环境年鉴撰稿工作。

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科(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本辖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监督管理,按审批权限组织开展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三同时”阶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试生产和竣工验收的现场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本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方面的调查统计和资料汇总工作;负责查处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的案件;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环境保护行政审批许可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我区环境保护行政审批许可职能: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含临时排污许可证)、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许可、医疗废物转移许可、(环保局新增加行政审批科漏写掉的许可职责)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Ⅲ类射线装置和Ⅳ类、Ⅴ类放射源)等行政许可事项;依法公开环境保护行政审批许可和服务项目办事指南及相关信息。

三、污染物总量减排科。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五年计划(项目)和年度减排计划(项目),编制、审查全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五年规划及年度核算报告;负责全区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项目的调度及监管工作,负责污染物总量减排档案、台帐的综合管理及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措施的落实工作;负责提供全区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企业的环境监察、环境监测、限期治理及建设项目建议名单,参与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的审查、验收等环境管理工作;负责污水处理厂水质核定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审查;负责组织实施“区域限批”制度;对污染企业的关、停、并、转、迁提出建议意见;提供和核定重要文件、负责燃煤电厂脱硫投运率核定工作;负责全区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及其数据更新工作;参与全区新型工业化、区域经济考核指标及经济统计数据会审工作。

四、环境污染防治科。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区有关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电磁辐射、核辐射、化学品以及机动车尾气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管理化学品、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转移工作;负责全区污染源调查工作;监督污染治理项目并组织验收;组织编制全区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重点区域、行业的污染防治规划及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全区城市、区域流域、水库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建设;负责重点环保项目的包装和资金争取工作;负责组织和督促实施重点污染治理项目及污染治理示范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全区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乡镇企业污染监督管理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推行清洁生产;对各种开发活动中的污染防治实行统一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环境功能区达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基本无煤区(无煤区)、无煤场镇等创建工作。

五、自然生态保护科。负责我区全国生态区的创建工作,并组织实施;制定区级生态区管理规章、标准;指导矿区生态破坏的恢复治理,监督重大生态破坏工程的限期治理;组织编制重大生态破坏恢复治理规划和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协助建设项目中有关生态内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审查工作;编制重点区域、流域面源污染控制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小城镇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责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指导畜禽养殖场建设相应的污染治理设施设备;参与生态农业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农药、化肥、农膜使用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农村环保项目和自然生态环保项目并组织验收;参与林业、农业、畜牧业、城镇建设、土地利用等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和破坏的规划;参与重大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区相关创建工作。

六、环境宣传教育科。组织实施环境宣传活动,负责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普及中小学生的环境科学知识,提高公民环境保护意识等职能,开展环保新闻采访及报道工作;负责绿色学校和环境友好型社区(小区)创建工作;按照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更新各类污染源信息工作;负责环境舆情信息监控;建立和完善本区环境质量的长效机制;组织对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督查。承办区环委会办公室和区环境督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全区环保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负责各类环保实绩考核工作。

七、其他。监察室按有关规定设置,挂审计科牌子,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荣昌区生态环境局的直属单位有哪些?

(一)环境监察大队

环境监察大队为荣昌区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12369投诉中心、稽查法制科和3个监察中队等6个科室。

主要职能为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负责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负责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情况及其它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污染事故、自然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对所辖区各类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并协助整理形成案件查处材料。案件立案后,负责法律文书的送达和协助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工作;负责对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污染防治设施及其他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一般信访、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调查、回复;负责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的排污费及超标排污费的征收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环境监测站

荣昌区环境监测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5个职能科室,主要对口重庆市环保局监测处、科技标准处、市环科院、市环境监测中心等处室和部门。

主要职能为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负责对所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监测、检查,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组织承担区域内的公益性环境监测、监视性监测、监督性监测、应急性监测和环境调查工作;负责辐射事故及放射性污染事故以外现场监测与预测工作;负责拟定突发性环境事件现场应急监测方案,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现场调查、取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供科学的监测数据,并提出下一步消除和控制污染危害的技术建议;提出突出环境事件升降级或结束决策的技术建议;负责重大污染事故、环境纠纷和生态破坏的技术仲裁;负责管理环境监测数据,开展环境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开展环境监测科学技术研究,为政府环境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等多方面的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监测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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