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问问说法】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喷漆废气?这间家具企业被罚款23.5万元!

2019-06-19 17:26:35发布

日前,南海一家具有限公司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排放污染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23.5万元!

 

案件具体经过是什么样的呢?

小编带大家一起来回顾一下~

 

案件经过

 

2017年8月10日,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南海盛皇家具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面漆房正在使用,废气收集设施设置旁路,部分喷漆废气未经处理通过旁路直接排向外环境。

 

面漆房正在生产使用

 

面漆房配套的废气收集治理设施设置旁路


处理结果

 

该公司将部分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排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市环境保护局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23.5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第九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违法生产凡查必究,守法经营才是企业的生存之道。任何逃避环保监管排放污染物的方式终被查处重罚。接下来,佛山环保部门将采取常态化高压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为佛山环境质量提升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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