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小空前两篇介绍的朋友们应该知道怎么在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怎么注册了吧,在这里再次强调一下新的文件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9号)等文件要求,复工复产企业应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和进行排污登记。近日,有很多朋友在公众号后台留言咨询排污许可登记类企业要如何操作,小空收集了一些资料,供大家参考。
关于这次排污许可证登记申领的时间
(一)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属于2017-2019年应核发排污许可证的33个行业https://www.huanwenwen.com/sewage/searchindex.html的现有排污单位,如需取得排污许可证但仍未取得的,于2020年4月30日前取得排污许可证;如需登记管理但未进行排污登记的,须于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排污登记。
(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除上述情形,属于2020年应进行发证或登记的现有排污单位,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登记。
(三)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前一篇文章给大家讲了一下怎么注册,这里再提示一下:注册时,需上传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图片。如无法上传,请安装最新版本flash插件。网页右下角提供“无法上传附件或图片解决方案”。
填报注意事项
1、所有信息必须真实,红色*的为必填项;
2、密码必须有大写字母、小写字母及数字组成;
3、邮箱为常用邮箱。在忘记密码时用于找回用户名和密码;
4、信息填写确认无误后提交;
5、建议提交前记录或拷屏留存注册信息
注册完成后,会跳转到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首页
进入排污登记,然后点击“登记申请”
点击操作处“编制”按钮,进入登记申请表页面
-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有时限要求吗?
- 哪些情况需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
- 哪些情况需变更排污许可证,有时限要求吗?
- 什么是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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