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单位编码规则HJ608-2017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实现对排污单位标识和表示的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排污单位及其所属的固定场所、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等的编码规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8年1月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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