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违法案例】芜湖某司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案

2022-09-22 10:52:22发布

【案情简介】

芜湖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抛丸工序生成的粉尘等污染物通过无组织方式向大气排放,2020年8月3日,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下达了《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2021年7月16日,芜湖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年产3000吨阀门铜配件生产线正常生产,违法排放粉尘等大气污染物。

【查处情况】

该公司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的规定,2021年9月29日,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及《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裁量,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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