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某筑路机械有限公司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案
2020年6月29日,江苏某筑路机械有限公司将更换的废过滤棉,废漆渣、喷砂粉尘随意堆放,无防渗漏防流失措施,地面有流散痕迹,未设置危险废物标志标识。并擅自关闭闲置危废仓库,将危废库改为调漆房使用,废油漆桶直接堆存至调漆房内,调漆房门口漆渍明显。
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该单位危险废物未采取“三防”措施,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万元;对擅自关闭、闲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对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元。合计共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
二、无锡市某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案
2020年7月24日检查发现,无锡市恒润某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向外地转移废旧电瓶32.1吨。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被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并责令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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