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经查,该厂主要从事铝金属表面处理,有生产污水排放,属于重点排污单位。2022年9月3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厂铝金属表面处理项目正在生产,废水排放口在线仪取样槽和排放槽监测数据存在巨大差距,且7月6日至8月21日COD在线数据为恒值(221.222mg/L),流量数据均为0。2022年9月30日,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将案件移送至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公安机关目前已立案。
案件点评
生态环境部门严厉打击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的违法行为,使在线监控数据服务于环境执法,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督促企业认真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立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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