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违法案例】晋江某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

2022-06-17 10:20:56发布

【案情简介】

2021年6月26日上午,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英林中队接到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工作人员预警信息:视频监控发现玉坂村分流井河道有浅蓝色污水流入港塔溪。执法人员立即会同英林镇河长办前往港塔溪进行排查,发现晋江某服装印花有限公司污水收集池至混凝沉淀池中间设置有一根三通管道,部分生产废水从该三通管道未经处理直接外排至港塔溪。



【查处情况】

经调查,晋江某服装印花有限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10万元罚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条款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启示意义】

近年来,泉州市生态环境部门综合运用各类智能手段,不断创新智能管控模式,持续拓宽各类智控措施覆盖面。本案中,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通过河道视频监控开展非现场巡查,充分发挥“河道哨兵”作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线索;生态云指挥中心和执法队伍实时联动,生态环境部门和河长办有效联动,及时查处违法排放水污染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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