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制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衔接环评制度,整合总量控制制度,为排污收费、环境统计、排污权交易等工作提供统一的
污染排放数据,减少重复申报,减轻企事业单位负担。那么没有排污许可证会受到什么处罚呢?下面佰佰安全网会给您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
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
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
限内,予以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84号)第四十四条:不按照排污许可证或
者临时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物的,由颁发许可证的环境保护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排污许可
证或者临时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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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排污许可 证或者临时排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