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排污许可制全面支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19-02-01 11:38:55发布

2018年10月29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排污许可制全面支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问:《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与意义?

答:印发《实施意见》,是为了深入贯彻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制全面支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文件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的管理要求,加快推动排污许可制实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意见》明晰了排污单位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责任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责任,要求强化落实“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的规定,切实将企业在排污许可证中应履行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问:《实施意见》从哪些方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任务要求?

答:一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制各项要求,对照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制全面支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中各项要求进行逐条梳理,剔除生态环境部工作职责内容,充分落实工作方案中对省级及以下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要求并进行具体化落实。为强化任务落实,增加了“保障措施”部分,通过提高核发质量、推进协同配合、加强技术支撑、强化执法监督等手段,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制工作要求。二是紧扣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要求,《实施意见》以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为目标,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紧扣全省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工作任务,将三大保卫战各要素、各领域对固定污染源的治理措施、排放控制、管理规定等内容全面落实中到排污许可证中,以具体的要求、实在的举措,全力保障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

问:《实施意见》针对全省排污许可管理工作做出了哪些加严要求?

答:一是提前核发部分行业排污许可证,对于《排污许可管理名录》中规定在2+26城市或省会城市提前完成核发工作的工业炉窑、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等行业,我省对17市统一要求,将提前核发范围扩大至全省,确保核发任务全面提前完成。二是强化落实山东省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比国家标准更为严格的地方标准,以排污许可证为抓手将我省已经出台的地方标准落实到每个固定污染源,通过分行业推进的方式保障地方标准的实施。

问:目前我省已完成哪些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

答:2017年以来,我省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部署,积极推动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开展。2017年我省按期完成了火电、造纸、钢铁、水泥、氮肥、印染、原料药、制革、电镀、农药、制糖、石化、焦化、有色金属、平板玻璃等15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共核发许可证2513张。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2018年我省将要完成屠宰及肉类加工、淀粉等6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目前核发工作正在有序开展,预计可顺利完成2018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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