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收费

2019-09-16 14:39:07发布

Ä   垃圾收费如何能够促进生活垃减量化?

生活垃圾处理实际上是居民生活服务的一种形式,因此生活垃圾处理的费用也就是居民获得服务所应支付的费用。从另外一个角度看,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污染者治理”,今天这一原则往往表述为“污染者付费”,生活垃圾污染的初始产生源—生活垃圾产生者应承担垃圾处理费用。长期以来,生活垃圾的处理费用都是由城市政府财政支出,这种方式不能直接体现“产生者付费”的原则,同时也不能对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发挥有效的作用,不利于生活垃圾减量化。通过用户收费、产品收费、填埋税等收费政策促进垃圾产生者以及商品生产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是国外生活垃圾减量化的重要管理政策之一。

我国目前也正在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0256,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对建立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根据这一通知,对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可以户或居民人数为单位收取;为充分体现“产生者付费”的原则和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通知要求“具条件的城市可以按照生活垃圾量计收垃圾处理费”

由于生活垃圾产生量计量困难、征收成本较高,目前很少采用按生活垃圾产生量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大多采用定额制,即以户或人数为计量依据征收固定额度的垃圾处理费。目前各地区对居民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方式主要是两种:一种是将垃圾处理费附征于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收费,按照居民消耗的水,电或燃气数量作为计算依据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另一种是通过居民自治组织或者物业管理机构直接向公众收取垃圾处理费。

Ä  我国垃圾收费发展现状

根据计划安排,2019年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底46个重点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25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深圳通过地方立法,实行生活垃圾“按量收费”,用经济杠杆促进习惯养成,具有示范意义。

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尝试对垃圾处置实行服务收费,2002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四部委联合下发了文件,要求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个人均应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随后各地方陆续颁布了一些与垃圾收费相关的地方性法规。20187月发布的固废法修订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差别化的生活垃圾排放收费制度;20196月固废法修订草案获国常会审议通过;垃圾排放收费入法预计将提升征收的规范性和征收比例,激励居民对生活垃圾进行前端分类丢弃和减量化。

Ä  理论人均年垃圾处置费约57-82

我国垃圾处置费收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设施建设、维护和运行管理,即将生活垃圾从居民投放点收集到垃圾中转站,再从中转站运送到垃圾处理厂,最终进行无害化处置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不包含城市道路街巷等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费用;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也不得擅自减免。

根据《“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5年底全国垃圾填埋和焚烧产能分别为50.15万吨/日、23.52万吨/日;目标到2020年填埋和焚烧产能分别达到47.71万吨/日、59.14万吨/日,其中由于部分填埋项目封场,且在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焚烧处置方式的背景下,新增填埋产能较难,导致2020年填埋产能较2015年略有下滑。我们以各省份的垃圾处置产能和垃圾收运及处置费来对各省居民的理论应承担垃圾处置费进行测算。

处置产能:截至2018年中我国已投运垃圾焚烧产能约38.6万吨/日,同期填埋产能取2015年和2020年产能平均值即48.9万吨/日;收运及处置费:假设吨垃圾收转费为80元,填埋和焚烧处置费均价分别为60/吨和75/吨,即吨垃圾填埋和焚烧的收运和处置费合计分别为140元、155元;人口数量:考虑各省份的城镇人口,2017年底全国城镇人口总计约8.2亿人;经测算,以2018年中的垃圾处置产能来看,全国理论城镇年人均承担吨垃圾收运处置费为57.2元;垃圾焚烧发电吨垃圾上网电量280kwh以内实行0.65/kwh的标杆电价,其中地方电网承担电价为当地燃煤标杆电价和两级分摊中的0.1/kwh,其余部分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进行补贴,我们将国补电价部分同样纳入居民承担部分进行考虑,全国平均约为64.5/人·年。

2020年随着垃圾处置产能的增加和收转处置总支出的增加,人均吨垃圾收运处置费上升到70.6/吨(以2017年城镇人口测算),考虑国补电价部分之后为81.8/人·年。以此标准测算,预计国内大部分城市居民缴纳生活垃圾费低于理论测算值,垃圾收运和处置依旧需要政府补贴运行。

Ä  意义与目的

实行垃圾处理计量收费制度后,市民维护城市环境的意识会增强。对一般市民来讲,因为要缴纳垃圾处理费,而且“多产出、多付费”“不分类、多付费”,使他们逐渐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前扔垃圾,从来没有想到它会如何处理,现在要缴费,市民会突然感觉到环境保护离自己这么近。每年缴纳的垃圾处理费虽然不算多,但是让他们产生了“自己污染、自己负责”的意识,从而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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