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证排污并自证守法,两年前的全国第一张排污许可证回顾

2019-06-26 14:30:34发布

  两年前,生态环境保护厅厅长邓小刚向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放出第一张具备全国性统一性编码的排污许可证。这标志着我省历经近一年的排污许可制度创新试点方案跨出了新征程,省环境管理转型也跨出了新脚步。



  记者在现场见到,160多页的许可证副本中,既注明了排污单位的基本资料,也法律规定了污染物排放的许可限制值、许可条件等技术指标,自主监测、管理台账、信息公开等规定也赫然在列。


  邓小刚表述,“排污许可证事实上是公司在制造运营期接受环境监管和环境保护部门实施监管的某种法律文书”。据了解,环境管理部门向企事业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作为制造运营期排污手段的唯一行政许可,并确立其排污手段依法应当遵守的环境管理规定和承担的法律责任义务。而持证企事业单位则需严格按证排污并自证遵纪守法。其污染物排放须严格按照副本规定执行外,还要保存好“产污、治污、排污”的全流程数据链。


  记者获知,如果公司舞弊,造成排放情况与排污许可证规定不符合的,将视情节轻重,依法采取按日连续处罚、限定制造、停工整治、停业、关闭等对策,严厉处罚无证和不按证排污手段。此举将大大提高不法公司的犯法成本。


  作为一家以“服务国家,造福社会”为己任的央企,华能内部公司执行的标准和规定,一直要严于国家和地方规定。“十二五”期间,华能共投入环保改造资金267亿元,火电机组的大气污染物基本实现达标排放。随之“一证式”管理时代的到来,又积极探索“治水”新策略,不仅引领着行业的发展方向,也奋进在改革的最前沿。


  华能集团为自己公司设计的“补丁”不仅可弥补长久以来电厂水环境管理的薄弱点,也为其他公司和其他行业出具了可供参考的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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