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哪些企业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规范排污许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污染物排放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且经依法核定排放量的;
(二)排放工业废水、医疗污水的;
(三)排放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水的;
(四)向环境排放餐饮污水的;
(五)运营城乡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
(六)其他应当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
第三条 排污单位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第四条 本省对排放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以及向钱塘江流域和太湖流域
相关问题
- 高盐废水对活性污泥的影响有哪些?
- 工业废水处理过程中的硫化物危害有哪些?
-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有时限要求吗?
- 哪些情况需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
- 哪些情况需变更排污许可证,有时限要求吗?
相关文章
-
水处理中常见十大问题(污水厂里常用的药剂有哪些?)
-
废水处理常用药剂的分类(絮凝剂在使用时的注意问题)
-
【环保违法案例】排污许可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十)
-
【环保违法案例】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案
-
【环保违法案例】排污许可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九)
-
【环保违法案例】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案
-
什么是含油废水?(含油废水的10种处理方法)
-
7种工业废水处理方法(酸碱废水、造纸废水、印染废水、化学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