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违法案例】陵水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

2022-12-12 11:15:23发布

一、 案情介绍

2018年12月27日,原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接到原生态环境监察总队转交陵水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在机动车检测过程中为排气污染物数据结果不达标的车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线索后,原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于2018年12月29日对位于陵水县三才镇毛岭坡陵水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机动车检测过程、调取机动车检测数据、检测报告、监控图像及后台台账等;通过现场调查及调阅视频监控资料,发现陵水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有车辆不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且检测不合格的情况下还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的情形。针对该公司涉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这一违法行为,原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1月2日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二、查处情况

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该公司在车辆进行环保检测时,不按规定进行操作,采样管插入深度低于400mm,该行为导致出具虚假排放的检测报告,因其是初犯,并对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程度较轻,在检查发现问题后,积极配合执法工作,其违法行为未造成重大的社会影响,并在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后及时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原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万元人民币,并没收其违法所得300元人民币。

三、案件启示

(一)上下联动,及时锁定证据。该案件由原海南省生态环境监察总队发现线索,原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及时跟进,并对案件深入调查,现场搜集线索及调阅资料时仔细全面,为该案件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严格要求,确保案件质量。在该案件办理的过程中,严格把关审核,证据取证充分、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链条完整、法律法规和规章适用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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