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排污许可证办理有哪些要求?

2019-02-13 17:25:06发布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国家为加强环境管理而实行的一项环境管理制度。凡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生产单位、工程项目等均需向环境保护机关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然后才能按许可证规定内容排污。排污许可证制度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基础、规定排污单位许可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方式等。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应遵循持证排污原则、按证排污原则、总量控制原则以及持续削减原则。

广西省排污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满足要求的企业就可以向环境保护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特别注意要满足环评和填写排污许可申请表

另外企业需要到生态环境部的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系统http://permit.mee.gov.cn/permitExt/outside/default.jsp

填写申报信息,注意仔细阅读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排污单位在规定的申请时限,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请子系统(http://permit.mee.gov.cn)进行网上注册和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填写。同一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所有,位于不同地点的排污单位,应当分别申请和领取排污许可证并赋唯一编码;不同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所有的排污单位,应当分别申请和领取排污许可证并赋唯一编码。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附 2 要求,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写《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中的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大气污染物排放、水污染物排放等内容。上述内容填写完成后,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直接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也可下载已填写的申请表,以《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31 号)规定的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公开期间公众可在信息平台上直接反馈意见。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可不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申请前信息公开结束后,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写《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并按《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附 2 要求在平台上填写《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中环境管理要求等其他内容,按照平台“业务办理流程”,将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同时向核发部门提交通过管理信息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可不提交《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排污单位申报完成后由核发部门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核发系统对排污单位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中的不同情形分别作出处理。同意受理的进入技术审核流程,核发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做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对于准予许可的发放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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