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2019年9月底前全市共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300家以上,12月底前坚决依法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强化动态监管治理,实现“动态摸排、动态清零”。
天津市:
2019年10月底前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要求,对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完成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落实“一厂一策”等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2019年12月底前启动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具备条件的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工作,积极推进 65 蒸吨/时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按照国家 VOCs 在线监测要求,完成企业在线监测安装工作。
河北省石家庄市:
2019年12月底前,4家化工企业1家包装印刷企业主要排污口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共5套。
2020年3月底前计划完成搬迁污染工业企业 8 家,分别为河北华荣制药、石家庄市兴康化工厂、石家庄市绿丰化工有限公司、石家庄柏奇化工有限公司、石家庄光华药业有限公司、河北新化股份有限公司、新乐市兴达化工厂、新乐市华强药业有限公司 8 家。2020 年 3 月底前,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新厂区轧钢、炼钢、精整车间的厂房建设。
河北省唐山市: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玉田县塑料行业等企业集群综合整治,同步完成区域环境整治工作。
河北省邯郸市:
2019年12月底前,推广工业涂装企业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包装印刷企业低 VOCs 含量油墨替代,建设高效的治污设施。重点行业末端治理禁止使用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光催化氧化等单级治理技术处理 VOCs 废气,推进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开展涉气企业排放绩效评级,完成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完善企业“一厂一策”,明确行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89 家化工企业、29家工业涂装企业、4家包装印刷企业主要排污口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共 284 套。
河北省保定市:
2019年10月底前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要求,对涉VOCs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分类建立详细清单,推行一厂一策,进行分类施治。每县都要梳理 VOCs 治理标杆企业,其他企业对标整治。
2019年12月底前加强政策引导,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 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
2019年12月底前根据O3和PM2.5来源解析,结合行业污染物排放特征和 VOCs 物质光化学反应活性等,确定VOCs控制的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兼顾恶臭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等,提出有效管控方案,提高 VOCs 治理的精准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对164家橡胶企业、94家塑料企业、50家印刷企业、50家工业涂装、25家印染企业等行业企业加强精细化管控。
河北省沧州市:
2019年12月底前有序推进橡胶塑料、包装印刷等行业编制一行一策整改提升方案。
河北省廊坊市:
2019年12月底前全市涉VOCs排放工业企业基本完成低挥发性原辅料替代、清洁工艺改造。对不能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标准要求的,责令其停止排放污染物,推进建设高效适宜的治污设施。
河北省衡水市:
2019年10月底前对200家橡胶、玻璃钢、工业涂装、印刷行业重点企业安装VOCs自动在线监测设施或超标报警装置。
2019年12月底前对8家印刷企业、5家橡塑企业、5家工业涂装企业、2 家化工企业开展VOCs深度治理。
河北省雄安新区:
2019年10月底前完成36家涉V0Cs企业安装VOCs自动监控设施。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雄县废塑料加工、包装印刷,容城县拉链及安新县制鞋等企业集群综合整治,同步完成区域环境整治工作。
河北省辛集市:
2019年12月底前通过对涉气企业安装分表记电智能监控,加强工业园区日常监管;逐步推行RTO治理技术对重点涉VOCs企业进行深度治理。
全年对1家石化企业(飞天石化)、1家煤化工企业(昊华辛集)、36 家化工企业、10家包装印刷企业及所有涉VOC企业推行“一厂一策”制度,加强企业运行管理。
山西省太原市:
2019年12月底前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搬迁和原地提升改造。2 家包装印刷企业完成低VOCs含量油墨替代,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完成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推行“一厂一策”制度,加强企业运行管理。
山西省阳泉市:
2019年12月底前1家包装印刷企业完成低VOCs含量油墨替代。
山西省长治市:
2019年12月底前5家工业涂装企业、1家包装印刷企业、2家塑料制品企业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对全市其他非VOCs重点行业进行排查,因厂施策制定治理方案。
山西省晋城市:
2019年12月底前持续加大VOCs治污设施监管力度,确保稳定正常运行。20家企业主要排污口试点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共20套。
山东省济南市: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4家工业涂装企业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9家包装印刷企业低VOCs含量油墨替代。7家包装印刷企业等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完成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制药行业要对照《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一步完善无组织排放管控措施。
山东省淄博市:
2019年12月底前按照“关停一批、搬迁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明确全市化工行业“三个一批”企业清单和时间节点,纳入关停的9月底前停止生产,年底前关停到位。7家石化企业、24家化工企业、13家制药企业、4 家包装印刷企业、44家其它企业主要排污口安装VOCs自动监控设施共 125套。
山东省济宁市:
2019年12月底前14家包装印刷企业完成低VOCs含量油墨替代。15家包装印刷企业完成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11家包装印刷企业等建设适宜高效VOCs的治污设施。109家包装印刷企业等推行“一厂一策”制度,加强企业运行管理。
山东省德州市:
5家包装印刷企业开展低VOCs含量原料替代工作。31家企业安装VOCs 自动监控设施。
2020年3月底前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完成一批包装印刷行业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
山东省聊城市:
2019年10月底前全市281家涉VOCS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
山东省滨州市:
2019年12月底前涉VOCs重点企业安装厂界监测设备。
山东省菏泽市:
2019年12月底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全市基本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合计58台1023.5蒸吨。制定菏泽市VOCs治理方案,重点推进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防治,坚持有组织与无组织双管控,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强化环境监察执法能力,源头严防,过程严控,末端严管,标本兼治,分业施策,建立VOCs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东明石化按照“一厂一策”要求制定VOCs专项治理方案。
河南省郑州市:
2019年12月底前5家包装印刷企业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并推行“一厂一策”制度,加强企业运行管理。1家包装印刷企业主要排污口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
河南省开封市:
2019年12月底前9家企业完成VOCs自动监控设施建设。
河南省安阳市:
2019年10月底前32 家包装印刷企业根据企业排放废气浓度等生产工况,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采用多种治理组合工艺,严格排放浓度和去除效率双重控制,提高VOCs治理效率;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 VOCs无组织排放;推行“一厂一策”制度,加强企业运行管理。
2019年12月底前市包装印刷产业园一期工程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完善基础设施。
河南省鹤壁市:
2019年12月底前6 家印刷企业等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完成 VOCs 无组织排放治理。推行“一厂一策”制度,加强企业运行管理。
河南省新乡市:
2019年12月底前引导鼓励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使用低VOCs涂料、油墨代替。
2019年9月底前对化工企业(含现代煤化工)、工业涂装企业、包装印刷企业等行业61家企业 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开展回头看检查,并安装 VOCs 自动监控设施。
河南省焦作市:
2019年10月底前10 家包装印刷企业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完成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化工企业优先选用冷凝、吸附再生等回收技术,难以回收的,宜选用燃烧、吸附浓缩+燃烧等高效治理技术;工业涂装企业喷涂、晾(风)干废气宜采用吸附浓缩+燃烧处理方式,调配、流平等废气可与喷涂、晾(风)干废气一并处理,使用溶剂型涂料的生产线,烘干废气宜采用燃烧方式单独处理,具备条件的可采用回收式热力燃烧装置;包装印刷企业印刷、干式复合等 VOCs 排放工序,宜采用吸附浓缩+冷凝回收、吸附浓缩+燃烧、减风增浓+燃烧等高效处理技术;低浓度有机废气或小风量排放企业可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低温等离子体技术、UV光催化氧化技术等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合工艺。推行“一厂一策”制度,加强企业运行管理。
河南省濮阳市:
2019年9月底前19家包装印刷企业完成低VOCs含量油墨替代。28家包装印刷企业等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收集等措施,完成 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22家包装印刷企业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16 家包装印刷企业推行“一厂一策”制度。
河南省济源市:
2019年12月底前引导鼓励工业涂装企业完成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包装印刷企业完成低VOCs含量油墨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