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在哪里?
地址:保定市东风中路1495号
电话:(0312)3037180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附近的公交站有哪些?
保定市环境保护研究所附近的公交站:先进卫生科、卫生科、勘察公司、勘察公司、四里营、航校、建设银行、市公安局、航校、百花影院(北)、癫痫病医院、建设银行、火车站西广场北(百花影院)、百花影院(火车站北口)、市公安局、火车站西广场北(百花影院)。
保定市环境保护研究所附近的公交车:35路、101路、23路、14路、2路、游5路、59路、游1路、9路、53路、105路、58路、29路、6路、301路、103路、107路、8路、104路、108路等。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的职能有哪些?
(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市、区)政府对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负责组织督促全市污染减排目标的落实。依据省政府确定的市级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组织对各县(市、区)以及重点排污单位的指标分解并监督实施。负责督办、核查各有关单位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环保目标考核、总量减排考核并提请市政府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从源头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省和市的规定,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本市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自然环境和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指导、协调和监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野生植物及珍稀濒危物种保护、白洋淀湿地环境保护。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负责水源地、河流及白洋淀环境质量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市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费征收;负责排污许可证的审批核发;负责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及“三同时”的监管;负责污染源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制度检查。
(八)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省环保厅委托的部分辐射工作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颁发工作;负责培训省厅委托的部分辐射工作人员。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综合性报告和重要环境信息。
(十)负责推进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的处室有哪些?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把关;负责文件、信息的收发、传递、督办,以及机要、保密工作;负责重大事件的请示、报告;协调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全局财务、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全局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及管理工作;负责业务档案、资料图书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网站主页的制作、更新及局域网的技术维护;负责全市环保系统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协调。
(二)综合计划处。
组织全市综合性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编制管理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排污费征收计划和环保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负责国家和省下拨的环保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参与指导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三)政策法制处。
拟订市级环境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地方环境保护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把关;负责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环保系统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全市环保目标考核工作。
(四)科技监测处。
负责本地区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推动地区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开展环境科研及新技术推广应用;组织编制全市环境监测计划;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网络的管理。
(五)总量控制处。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有关政策、措施和主要污染物减排方案;组织制定并分解落实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减排方案和减排计划;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制定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核查各县(市、区)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及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和运行情况进行督查;组织总量控制指标的使用管理;组织开展环境统计工作。
(六)环评管理处(行政审批服务处)。
负责全市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和“三同时”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负责建设项目动态档案的管理;组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查处违法建设项目;调查处理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前发生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七)污染防治处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船的污染防治地方性标准;组织全市水、大气、噪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核发,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负责固体废弃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废物进口许可预审。
(八)大气污染防治处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标准,负责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和环境形势分析研究;拟定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政策、规划、方案、规章、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省、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全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分及监督实施;拟定控制大气污染阶段性目标和燃煤、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异味、机动车、餐饮油烟的污染防治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大气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
(九)自然生态处
负责白洋淀的生态环境保护及河流、水库的功能区划分和环境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市自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全市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和监督矿区复垦、生态破坏恢复整治、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及综合治理工作;管理全市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城镇创建工作;管理全市畜禽养殖的环境保护工作;调查处理生态破坏事件;组织协调全市秸秆禁烧工作。
(十)辐射管理处
负责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对辖区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省厅委托的辐射技术应用的建设项目审批,参与辐射技术应用的建设项目的审批;负责建立并实施放射源登记管理制度、核发省厅委托的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负责省厅委托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应急、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
(十一)宣传培训处
负责环境保护法规、知识的宣传工作;负责组织本局及县级环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负责环境保护新闻工作审核和发布工作。
-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如何公开危险废物相关信息?
- 验收监测中,如有环境保护敏感点,是否要同时测定污染物排放及环境空⽓质量?
- 企业何时可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期限一般多久?
-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有时限要求吗?
- 哪些情况需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
-
现在废气污水最后的处理是去了哪里?
-
透水沥青路面和热拌沥青路面有什么区别?
-
为什么选择倍艾斯牌多参数水质分析仪
-
独立住宅区使用多参数水质分析仪有什么好处
-
我们使用多参数水质分析仪的原因
-
饮用水的指标是什么
-
多参数水质分析仪在生活中可以做什么
-
家用版多参数水质分析仪的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