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省辖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综合函〔2019〕243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单的更新工作。各地以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为基础,按照原环保部《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86号)的规定,对拟纳入2019年的全省重点排污单位进行动态更新,确定了我省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各地要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加强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扎实做好监督性监测、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等工作,努力提升监管水平,督促重点排污单位稳定达标排放,为改善环境质量做出贡献。
附件
2019年5月10日
主办:生态环境监测处 督办:生态环境监测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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