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黄山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
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黄山风景区环保办,黄山高新区安监环保局:
根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86号)等相关规定,经认真摸排、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确定了2019年度黄山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现随文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切实加强监测监管,推进重点排污单位落实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等相关要求。
附件: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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