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又称排放权,是排放污染物的权利。它是指排放者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分配的额度内,并在确保该权利的行使不损害其他公众环境权益的前提下,依法享有的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权利。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湖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优化环境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生产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逐步改善环境质量,规范排污权有偿使用、储备和交易行为,根据国家、省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关于印发嘉兴市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环保局:《嘉兴市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经局长办公会议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嘉兴市环境保护局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此件公开发布)嘉兴市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
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办法 浙政办发〔2013〕8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有序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规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09〕4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排污......
温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行办法
温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行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温州市行政区域内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管理活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环境资源配置,规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排污......
杭州市建设项目和排污权交易总量审核 管理暂行规定
杭州市建设项目和排污权交易总量审核管理暂行规定为积极有序推进建设项目和排污权交易总量审核管理工作,进一步厘清职责、规范审核流程,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
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和分配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1适用范围本规范主要适用于十二五期间本省行政区域内现有工业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的核定和分配。2依据文件2.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09〕47号);2.2《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宁波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甬环发〔2013〕112号各县(市)区(管委会)环保局(分局)、财政局、发改(经发)局,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2]290号)和《宁波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
关于温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关于温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行办法》(温政令123号)和《温州市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实施细则(试行)》(温政办〔2013〕8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对温州市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政府储备排......
美国排污许可证制度
在实现企业守法证明方面的机制设计 排污许可制度可以系统地整合对企业守法监测、报告和守法证明的要求与方法,为促进企业自我报告守法状况提供了支持。美国排污许可证集合了对企业守法的管理要求,明确了企业的信息报告责任,建立了一套针对企业排放信息的......
关于印发《泰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区)环保局,海陵分局、医药高新区分局、澄靖工业园区分局: 现将《泰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泰州市环境保护局泰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4年3月24日泰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规则(试行) 第一......
镇江市物价局 镇江市财政局 镇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明确镇江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标准和交易基准
各辖市区物价局、财政局、环保局,镇江新区物价分局、财政局、环保局,各有关单位:为强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优化环境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污染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
关于印发《南通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政办发〔2014〕117号2014年10月20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连云港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连云港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