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违法案例】焦作市武陟县刘某某非法利用危险废物提炼硫磺案

2023-01-06 11:22:19发布

01、案情简介

自然资源部门在清理耕地违章建筑时,发现焦作市武陟县某林场院内有一家无名小化工企业,随后自然资源部门和当地乡政府向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武陟分局通报了相关情况。2022年4月11日,焦作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武陟分局执法人员对现场开展勘察,发现该林场院内的小化工厂实际为一处以废渣为原料提炼硫磺的非法生产点,生产设备有燃煤炉、蒸发罐、冷却水池等,现场堆存黑色片状废渣约200吨,表面有网纹,伴有刺激性气味。经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取样鉴定,废渣中氰化物的检测值超出《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规定的5mg/L,具有浸出毒性(氰化物)危险特性,属于危险废物。

02、查处情况

该化工厂的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的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规定,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7月15日向公安机关移送该案,经营人刘某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03、案件启示

本案强化了部门间的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在接到自然资源部门和乡镇政府移送的线索后,及时开展现场勘察,并组织进行鉴定,查实了以危险废物为原料提炼产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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