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违法案例】浙江省台州市利用多种非现场方式查处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

2022-12-13 10:17:55发布

【案情简介】

2022年2月23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执法人员通过自动监控数据平台巡检、大数据分析研判,发现某金属表面处理厂废水自动监控pH值近期出现大幅异常波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监测人员、相关专家成立执法组、自动监控组、采样组、无人机组,赶赴现场开展突击检查。抵达现场后,无人机组对厂区进行高空侦查,一方面准确定位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位置,另一方面利用热成像功能扫描厂房顶部废气排放和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根据无人机传回画面,执法组兵分两路,一队从正门进入正常检查,另一队从后门直奔污水处理厂排放口检查。采样组分组开展采样监测,自动监控组对污水站运行状况以及自动监控站房开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处理厂废水排放口pH自动分析仪被人为拔出放在边上装满清水的塑料瓢内,废水处理设施末端沉淀池内有一根自来水管对废水进行稀释,加药桶未在加药。经环境监测人员现场监测,沉淀池、排放口处pH值均超标,而塑料瓢内清水的pH值为达标,该行为涉嫌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同时发现,废气处理设施第一级喷淋塔配套的水箱已干,未在喷淋,第二级喷淋塔正常运行,该行为涉嫌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查处情况】

该处理厂将pH分析仪插入清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部分废气喷淋塔未进行喷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处理厂处32.4万元罚款,对电箱实施了查封,并将相关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

【启示意义】

综合利用“在线监控+大数据分析研判+无人机热成像”等多种科技手段,通过在线监控、大数据分析研判事前有效确定目标;利用无人机时效性强、机动性高、巡查范围广、灵敏度高、不受地形和空间等制约的优点,现场快速发现问题,大大地提升问题发现能力,让环境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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