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邬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
2021年6月,永川区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破获一起危险废物跨省转运倾倒案件,抓获涉案人员20名,查获涉案窝点6个,查扣作案车辆3台,涉案危险废物上千吨,8人因犯污染环境罪判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的刑罚。经查,2020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邬某某、彭某某等人以开设的矸砖厂为掩护,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及能力,在明知含油泥浆具有有害性的情况下,将永川区、合川区、潼南区、四川省武胜县等地多个钻井平台产生的200余吨含油泥浆通过改装货车运至多地偏僻处非法倾倒,并收取委托处置费用牟利。经司法鉴定机构和生态环境部门鉴定认定,被倾倒的含油泥浆含有重金属锌、铬等有毒物质,属于危险废物。 二、杨某勇污染环境案 2021年10月,南岸区分局根据区生态环境局通报破获一起在国家级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特大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捣毁涉案窝点5个,查扣涉案车辆3台,涉案危险废物重量超100吨。经查,重庆某汽车零部件公司未如实申报危险废物处置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漆渣由公司员工邓某经他人层层介绍,转包给不具备处置资质的犯罪嫌疑人向某、李某等人。向某、李某等人为非法获利,在明知油漆渣为危险废物、自身不具备处置能力的情况下,以出建筑渣土为掩护,通过渣土车将漆渣转运倾倒至南岸区广阳湾智创生态城区域内,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污染。 三、重庆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2021年12月,綦江区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破获一起污染长江水体案件,抓获涉案人员2名。经查,2020年12月底,重庆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兼安全环保部长何某某,安排工人利用逃避监管的方式(使用潜水泵)将废水收集池内的废水和穿孔机冷却循环水抽至厂区雨水沟外排,废水进入雨水管网后流入长江流域形成污染带500余米,造成长江沿线生态环境严重污染。经监测,污染带水体中化学需氧量、铁、锌氟化物、氯化物浓度较上游明显升高,水质明显变差,其中重金属锌含量超标,其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