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5日,贺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贺州市某水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的旺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擅自将污水处理厂废水总排口的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采样管人为截断,布设一根采样管直接从不明液体的水桶中抽取监测;废水排放口正常排水期间,紫外杀菌灯处于停止工作状态。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某水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罚款39.29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以案为鉴,坚持严的主基调,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私设暗管、逃避监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主观恶意违法排污行为“零容忍”;坚持优化执法方式,维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合法权益,杜绝环境市场“劣币驱良币”现象,打好“稳生态促转型攻坚战”,坚决扛起保护和发展广西生态环境优势的责任,当好保护广西山山水水的“二郎神”,切实筑牢南方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