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违法案例】长葛市污水净化站涉嫌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

2022-06-30 10:01:30发布

一、基本案情

根据该污水净化站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数据显示,2022 年 3 月 5 日-11 日期间,该站外排污水中氨氮、总氮污染物日均值连续 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 准 A 标准。我局执法人员贾晓涛、付聪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对该站 进行检查,并由长葛市环境监测管理站,监测人员朱德怀、胥华 明对该站总排放口外排污水取样(每 2h 一次,取 24h 混合样), 监测报告显示:COD 测定浓度日均值为30 ㎎/L、氨氮测定浓度日 均值为 17 ㎎/L、总磷测定浓度日均值为 0.10 ㎎/L、总氮测定浓度 日均值为 29.3mg/L,其中氨氮日均值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 A 标准 1.125 倍(标准值 为 8mg/L),总氮日均值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级标准 A 标准 0.953 倍(标准值为 15mg/L)。并于 3 月 8 日立案 调查。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之 规定“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 最终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 

二、执法亮点 

(一)证据固定迅速。现场负责人见证了检查全过程以及现 场污水取样情况,在违法事实面前只能如实回答执法人员的询问。

 (二)执法程序规范。本案执法人员执法程序规范,严格按 照立案、调查取证、责令改正。执法过程中,能充分保障当事人 的合法权利,每个环节都合法、规范、严谨、记录详实。

 三、案件启示 

在线监测数据是实时反映企业排污现状,是实时掌握企业各 项数值达标更加透明化、规范化的“数据大脑”,对企业偷排、 漏排、超标排放污染物或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 为尽收眼底。在不断提升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的同 时,也对企业达标排污,不断推进绿色发展奠定基础,并提高环 境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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