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违法案例】泉州某工艺美术有限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

2022-06-20 11:10:19发布


【案情简介】

2021年6月16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泉州某工艺美术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利用无人机查看当事人厂区车间布局、生产状态、露天管网等信息,利用暗管探测仪从厂区外总排口向厂区内探测管道走向。执法人员在污水处理设施旁的盖板雨水沟用暗管探测仪探测到暗管,并采用示踪法验证该管道外排污水的走向。综合现场检查结果发现,当事人污水处理设施设计为废水单独沉淀后,分别经相连的西侧PVC管道(A管)和东侧PVC管道(B管),通过一个三通口排入调节池。但当事人在A管接入污水处理设施前设一开口,外接一条地埋式PVC管道(C管),废水未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直接经C管排入厂区雨水沟,最后由厂区外总排口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监测结果显示,C管排放口的洗坯废水pH为10.4,超过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限值。

【查处情况】

经调查,泉州某工艺美术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处以罚款16.75万元,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条款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启示意义】

尽管目前生态环境保护处于高压态势,但仍有企业顶风作案,通过地下暗管、渗坑、暗井等地下管线排放污染物。以往查处私设暗管常需要挖掘管道,费时又费力。在执法过程充分利用无人机、暗管探测仪等设备可以弥补传统侦查手段的不足,有效助力现场执法,提高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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