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违法案例】超过排污许可浓度限值排放水污染物案

2022-05-12 10:05:37发布

重庆市某食品有限公司超过排污许可浓度限值排放水污染物案

【案情简介】

2021年10月28日,重庆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外排废水经监测氨氮浓度为26.7mg/L,超过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浓度限值0.78倍。綦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对该公司处罚款20万元。

【调查处理】

2021年10月28日,綦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市生态环境局督办:重庆市某食品有限公司10月27日自动监控数据出现氨氮日均值超标的情形。綦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场核查发现,重庆市某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运行中,排污口正在排放废水,綦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当即对外排废水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重庆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外排废水中氨氮排放浓度为26.7mg/L,超过该公司排污许可证氨氮许可排放浓度限值0.78倍。綦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对该公司处罚款20万元。

【案件启示】

一是重视非现场执法平台数据。本案以自动监控数据为线索,积极响应,对非现场执法平台数据开展现场核查,有利于及时审核转化证据,第一时间锁定证据。

二是受理与督查相结合。綦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督办后,立即响应并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及时发现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为确保受理督办机制畅通,綦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立健全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制度,明确受理查处责任分工、预警故障排除、督办处理、案件查处等的程序与时限,及时回应督办事项,有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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