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治理的原因以及谁承担责任?

2019-11-04 09:37:02发布


(1)为什么要治理被污染的地下水?


目前,我国地下水污染的总体形势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地染严重,由地下水污染引发的饮水安全、粮食安全、居住安全、态安全等问题逐年增多,成为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因素。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是切实保障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2)地下水污染能治理吗?


地下水污染治理是指对地下水中有毒有害的污染物实施无害化处理的过程,包括利用各种物理、化学或生物手段对污染物进行吸收固定、降解和转化,使地下水中污染物的含量、迁移性或者毒性得到降低,污染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地下水污染后能够进行治理,度非常大,成本非常高。目前已有多种治理方法,经过治理的水,能够部分或者全部恢复地下水的功能。



(3)谁承担地下水污染治理的责任?


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主体有义务对被污染的地下水实施治理。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主体可能是场地的所有者,也可能是使用者或者承租人等。鉴于有些地下水污染找不到责任主体或者责任主体已经无力承担治理责任,需要开辟更多的地下水治理融资渠道,如社会资金、财政和税费杠杆等手段构建多果道的融资平台,建立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地下水治理基金。


(4)地下水污染治理关注的重点是什么?


最大限度地降低地下水中污染物的总量、浓度、迁移性和毒性,在技术可靠、时间允许、经济可行以及综合治理的前提下,优先采用先进、成熟、低成本和环境友好的治理技术,避免和控制治理过程中的二次污染,以实现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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