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通过哪些渠道公开相关信息?

2022-02-25 14:07:40发布

1条回答
梦游人
2楼-- · 2022-02-25 17:15:25

     依据《企业事业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或者当地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开环境信息。同时可以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几种方式予以公开:

    (1)公告或者公开发行的信息专刊。

    (2)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3)信息公开服务、监督执线电话。

    (4)本单位的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开栏、信息亭、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场所或者设施。

    (5)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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