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参与危险废物管理?

2022-02-25 14:05:17发布

1条回答
禅悦为味
2楼-- · 2022-02-28 16:31:41

    在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阶段,公众可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人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议价机构 、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个人或者组织可以凭有效证件在举行听证会的10日前,依据具体项目公告的规定,向听证会组织申请旁听公开举行的听证会。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危险废物相关活动中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行政单位和个人有污染和破坏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发现危险废物环境监管部门不依法履职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举报。

查看更多
登录 后发表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