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如何考虑对人体健康的保护?

2020-07-06 17:33:36发布

1条回答
夏花依旧。
1楼 · 2020-07-06 17:46:17.采纳回答

我国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也属于环境质量标准之一,在制订时,必须以保护人体健康的环境基准为主要科学依据,发布实施后,用来保护室内环境空气暴露人群的身体健康。我国现行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18883-2002) 规定了19项指标,包括反映人体舒适感的物理指标4项:温度、相对湿度、新风量、空气流速;保护人体健康的污染物指标15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二氧化碳、氨、甲醛、苯、甲苯、二甲苯、苯并[a] 芘、可吸入颗粒物、总挥发性有机物、放射性氧、细菌总数。保护人体健康的污染物项目中不但包括了呼吸暴露对人体具有刺激性的常规污染物,而且还包括了长期暴露会造成致癌效应的有毒空气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物项目

以及致病性的细菌总数。在制订污染物项目限值时,充分研究了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环境基准,在此基础上,常规污染物的浓度限值主要是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确定的,甲醛、苯、甲苯、二甲苯、苯并[a] 芘、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有毒污染物及细菌总数的浓度限值主要是依据我国香港地区和苏联的有关环境卫生标准制定的,放射性氧的限值则是在充分参考了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标准以及国际电离辐射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确定的,所有污染物项目浓度限值的确定均充分考虑保护人体健康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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