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生产工艺部分变更,是否需要重新报批?怎么明确判定变更的部分属于重大变更?

2019-11-12 09:45:00发布

标签: 工艺
1条回答
≈ 落小朵
1楼 · 2019-11-12 14:35:00.采纳回答


依据国家和本省列出的重大变更清单,对照判断。属于清单内的,要重新报批。

机砖厂项目,涉及采矿,是否采矿需要多带带做一个环评后才能验收,批复里要求制定《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方案》,此是否制定了才能验收,还要求做好生态恢复,我验收报告里是否需要描述生态恢复?

答:机砖厂项目建设内容中如果包括了采矿部分,则不需多带带再做环评。批复要求制定的《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方案》是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的依据,必须按要求编制。在验收报告中按检查结果如实描述对方案要求的完成情况。

针对处理效率尤其排气筒,很多处理设施之前无排气筒管道,无法开孔怎么办,进口开孔后,规范是否也跟出口一样严格执行“下三上六”的要求,是否不满足就不开孔?

答:“技术指南”中规定,对不具备处理效率监测条件的(因安全和设施本身原因等),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即可。监测断面选择时的“下三上六”原则是一种最佳的要求,实际情况不能满足要求时,采用加密布点的方法进行采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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