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中山这家染厂被注销排污许可证,处罚30万,要警惕!

2019-02-27 13:59:32发布

对环境造成污染,三角镇兴盛浆染整理有限公司曾三次被行政处罚。1月31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再次对该公司扩建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万元。


2018年12月29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人员来到三角镇兴盛浆染整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锅炉实际情况与环保资料中的12吨/时燃煤锅炉并不相符。



擅自扩建2台燃煤锅炉


“这两台15吨/时燃煤锅炉有没有向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没有申请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经调查询问,执法人员发现其沙浆染和牛仔布整理生产项目扩建了两台15吨/时燃煤锅炉,且未重新报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需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也未经生态环境局验收合格就投入生产。


处罚30万元


针对调查情况,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对该公司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0万元。



注销排污许可证


同时,由于兴盛浆染整理有限公司在申报《排污许可证》时,锅炉信息造假,与实际不符,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2月1日依法注销了该公司排污许可证。


据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三角镇分局执法人员介绍,这是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第四次对三角镇兴盛浆染整理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


2015年该企业曾因锅炉废气未经有效处理直接外排,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万元。2018年该企业再次因锅炉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和违法排污分别被处以罚款16万元、6万元。


[相关链接]


2018年,广东中山印发《中山市落实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日用玻璃等重点行业燃烧设施升级改造,加快推进烘干炉、金属熔炉、工业窑炉、煤制气炉等重点设施企业燃用高污染燃料改造工作,大力推进燃料改电或天然气。将全市55台高污染燃料锅炉列为重点整治名单,上述锅炉需在2019年6月底前淘汰拆除或完成清洁能源改造。


淘汰高污染燃料设施。

全市域执行《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的Ⅲ类管控燃料要求(燃煤热电联产火力发电企业机组除外)。已建成的工业高污染燃料设备于2019年6月底前拆除或完成清洁能源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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