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火作业主要的安全措施(检修​时动火作业危险性表现)

2023-02-16 10:29:53发布

动火作业主要安全措施

1、一张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实行一处(一个动火地点)、一证(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动火监护人),不能用一张许可证进行多处动火。

2、在动火前应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并准备好消防器材。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10m范围内及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交叉施工。

3、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当作业内容或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

4、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窖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采取清除、封堵等措施,高处动火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散落措施。

5、在盛装或输送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有毒有害介质或其他重要的运行设备、容器、管线上进行焊接作业时,业务主管部门必须对施工方案进行确认,对设备、容器、管线进行测厚,并在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6、当生产装置或作业现场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应立即停止作业,组织作业人员迅速撤离,查明原因并采取补救措施。

7、动火作业施工区域应设置警戒线,与动火作业无关人员及设备不应进入用火区域;动火作业人员应在动火点的上风向作业,并避开介质和封堵物可能射出的方向。

8、应急情况下的动火作业,现场制定动火安全措施并确认合格后,由现场总指挥下达命令,方可实施动火作业。

检修时动火作业危险性的主要表现

◆ 系统安全措施不到位。如处理不干净、容器内存在死角、盲板插加不合理、相连物料管线未隔开、阀门内漏等,动火时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 可燃、易爆介质吸附在设备、管道内壁表面的积垢或外表面的保温材料中,如处理不干净,动火时会释放出来,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 石化企业生产动火点周围及下方存在易燃、易爆物品,如未清除干净,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 管理方面不按规定办理动火证、不执行动火证规定的安全措施,易造成火灾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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