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违法案例---重庆沙坪坝

2019-12-03 12:06:50发布


重庆春敏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


1)基本案情


重庆春敏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歌乐山街道新开寺村石桥社,厂房面积约500平米,主要污染物为回粒机作业时产生的废气(含非甲烷总烃)。2019年3月20日夜间,沙坪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其突击检查,发现其回粒机作业产生的废气未配套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致使废气直排,影响周边大气环境质量。



2)违反法条


 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


3)处罚情况


 处柒万伍仟元罚款。(75000)


4)目前现状


 该单位已搬迁。



胡某某经营的套装门厂环境违法案


1)基本案情


胡某某经营的套装门厂(无营业执照)位于歌乐山街道新开寺村姚家碥社,厂房面积约2500平米,主要从事套装门生产。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通过关门生产、夜间生产等方式躲避检查。经调查,该单位存在未办理环评手续、底漆废气未配套治理设施、危险废物未设置标识的环境违法行为。



2)违反法条


《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和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


3)处罚情况


 处贰拾壹万陆仟柒佰伍拾元。(216750)


4)目前现状


该单位已搬迁。



重庆凡菁门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


1)基本案情


重庆凡菁门业有限公司位于歌乐山街道新开寺村,厂房面积约1500平米,在未办理环评手续情况下,擅自从事套装门生产。生产过程中,喷漆作业间未密闭,部分喷漆废气直排环境,影响周边居民,以致引起群众强烈反映。


2)违反法条

     

《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和第二十五条。


3)处罚情况

    

玖万肆仟伍佰玖拾元。(94590)


4)目前现状

     

该单位已搬迁。



重庆周勇壁画艺术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


1)基本案情

  

重庆周勇壁画艺术有限公司位于歌乐山街道山洞村碑口组,厂房面积约600平米。该单位在未办理环评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壁画生产,喷绘打印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排环境,气味影响重庆光华女子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正常教学。



2)违反法条

    

《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和第二十五条。


3)处罚情况


 柒万壹仟零贰拾伍元。(71025)


4)目前现状


该单位已搬迁。



重庆喜朵门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


1)基本案情

  

重庆喜朵门业有限公司位于新开寺村姚家碥社,厂房面积约4000平米,购买上一家已注销企业的生产设备在原址从事套装门生产。该单位通过关门生产、夜间生产、负责人不露面等方式躲避检查和调查,通过近2个月的走访和蹲守,终于摸清该单位环境违法事实:底漆环节配套了废气治理设施,但发现其作业间设置有其它排放口连通外环境,致使部分废气直排环境;危废暂存间未设置标识。



2)违反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五)项。


3)处罚情况


 处叁拾壹万伍仟元,并移送区公安分局。(315000)


4)目前现状


 该单位已搬迁。



重庆邵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


1)基本案情


重庆邵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歌乐山街道新开寺村姚家碥社,厂房面积约1500平米,主要从事配电箱生产。主要污染物为:喷塑工艺产生的粉尘,烘干工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焊接工艺产生的烟尘。该单位在以上污染物均未配套废气治理设施的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


2)违反法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3)处罚情况

    

 处伍拾万元罚款。(500000)


4)目前现状


 该单位已搬迁。



沙坪坝区博雅建材厂环境违法案


1)基本案情


沙坪坝区博雅建材厂位于歌乐山街道新开寺村居民点,厂房面积约1000平米。经调查,该单位为躲避检查,于2018年9月将生产场所从新开寺村胡家湾搬迁至新开寺村居民点一处隐蔽厂房,在未办理环评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从事橱柜、衣柜生产,生活废水直排,食堂油烟直排,部分粉尘收集不完全,以致引起群众强烈不满。



2)违反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和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3)处罚情况


处陆拾壹万伍仟柒佰伍拾元。(615750)


4)目前现状


 该单位已搬迁。



王某某经营的家具加工作坊环境违法案


1)基本案情


王某某经营的家具加工作坊(无营业执照)位于歌乐山街道新开寺村烂田坝社31号,厂房面积约700平米。经调查,该单位是从另一家家具厂购买旧漆房,在未办理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偷偷从事喷漆加工。为节约成本,该单位未配套喷漆废气治理设施,以致喷漆废气直排环境,引起周边群众强烈反映。


2)违反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和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3)处罚情况


处伍拾万壹仟叁佰柒拾伍元。(501375)


4)目前现状 


该单位已搬迁。




王某某塑料加工作坊环境违法案


1)基本案情


王某某塑料加工作坊(无营业执照)位于歌乐山街道新开寺村石桥院社,厂房面积约400平米。2019年8月20日,我局发现该单位在未办理环评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废旧塑料加工。经调查,王某某将废旧塑料清洗废水收集后,通过软管以躲避监管的方式排入厂外污水沟,给下游清水溪造成影响。



2)违反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和第二十五条、《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


3)处罚情况


 处伍拾万元罚款,并拟移送区公安分局。(500000)


4)目前现状


 该单位已搬迁。



重庆载仁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


1)基本案情


重庆载仁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歌乐山街道金刚村方堰塘社,租用生产场地较隐蔽,位于居民生活区居民楼二楼,面积约100平米,在未办理环评手续情况下,擅自从事摩托车前、后盖表面处理和子弹壳便面处理。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且将产生的清洗废水未经处理通过管道直接排放。该管道起点位于清洗槽底部,沿车间内部、车间外道路铺设,终点位于道路旁已加盖的防洪沟,管道埋于地下,地面用水泥进行了硬化。经对清洗槽内废水采样监测,确定其清洗废水排放属于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罪。


2)违反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和第二十五条、《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3)处罚情况


处陆拾贰万壹仟肆佰元,并移送区公安分局。(621400)


4)目前现状


  该单位已搬迁


备注:来源(沙坪坝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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