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产中之“环保管理要求”

2019-10-25 09:26:52发布



(1)了解自己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污染点




(2)设置建设合理的环保设施


 材料储存:固体粉末材料应建立固定的储存场所,并在进料口和出料口设置顶棚、蓬盖、防风抑尘设施、窗帘等遮挡和喷淋设施。液体材料应配备围堰、应急导流和应急池。无屋顶储存的,收集处理初期雨水。


装卸:粉料、易挥发物料设置收集处理装置。收集装置的面积、高度和风量应合理,以保证有效的收集和处置。


生产工艺:提供合理的处理设施。单碱法不适用于湿法脱硫,不应采用氧化法进行脱硝,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吸附VOCs,并做好更换记录,并提供更换活性炭发票。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处置。每台加工设备应配备独立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废乳化液收集装置,防止洒在地面上。



(3)做好三废治理及产生的副产物、废物的收集处置


废气:废气有组织排放源必须大于15m,并按监测规范要求设置人工采样孔和固定斜梯。湿法脱硫生产的石膏和干法脱硫生产的硫酸盐应收集贮存处置,外协处置应有合同和台帐。催化还原脱硝催化剂按危险废物暂存转运。接收单位应当具有危险废物管理处置资格,并有处置协议和转移单。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应收集存放处置,外协处置应有合同和台帐。


废水: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外部环境。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应当有污水管网,无车辆运输,并签订污水处理协议。出水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应在厂内建立利用台帐;外委处置应进行危险废物标识;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临时贮存、转运和处置;接收单位应具有危险废物管理处置资质,并提供处置协议和转移单;一般固体废物应进行收集,并提供外包合同和台帐。


一般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如边角料等,应固定存放。可在厂内回收的,应当建立使用台帐。采用外包方式处置的,应提供外包合同,并做好台帐记录。


危险废物:设置独立的临时贮存场所,临时贮存场所的容积应满足一年内产生危险废物的贮存要求。临时储存场所应当封闭,设置恶臭收集处置设施,设置废液分流沟,收集处置废液。


噪声:对噪声源采取阻尼隔声措施,车间内可设置隔声窗,确保噪声边界达标。




(4)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为确保污染控制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控制设施失效,应立即向辖区环境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排放达标。没有备用污染控制设施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



(5)加强环保管理


1、厂区生产车间、储存车间必须硬化、防渗。进出口应设置缓坡及其他围护设施。地面冲洗水必须收集和处理。不要随意卸货。如果生活污水没有配套的污水管网,应建成符合相关标准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才能用于厂区绿化。

2、生产设施布局合理,厂房整洁有序。

3、受油性物质污染的废抹布、手套、包装袋等物品,必须集中收集,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要求贮存、转移和处置。

4、工厂设环保员一名,负责环保管理工作。

5、建立环境保护档案,组织环境评价程序、例行试验报告等有关档案和资料,转帐成册,便于环境保护的例行检查和抽查,以备参考。

6、加强对企业员工的环保教育,增强环保意识,避免人为无意识地违反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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