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下水重金属污染:
(1)地下水重金属的种类和来源有哪些?
地下水重金属种类多。分布广,主要包括铬(Cr)、镉(Cd)、铅(Pb)、镍(Ni)、铜(Cu)、铁(Fe)、锰(Mn)等,及类金属砷(As)。
地下水中的重金属来自原生环境与人为污染。我国部分地区广泛分布富含铁、锰的地下水,多来自于原生环境。而地下水中的镉、铅、镍、铜等重金属组分多是由于人为活动引起的,如富含重金属废水渗漏、固体废物处置、矿山开采和有色冶炼等。
砷是地下水中最常见的类金属污染物。主要天然来源为富砷岩石长期淋滤、释放,通过地下水滞缓运动与微生物过程的共同作用,造成砷在地下水中的富集。导致富砷地下水的形成。人为来源则主要包括工业废水排放、农药使用、矿山开采、有色冶炼等。
(2)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的危害有哪些?
饮用含重金属污染物的地下水可导致儿童发育迟缓或患上肾病,****可能因此患高血压、呼吸及消化道疾病与癌症。
砷是对人体毒性作用比较严重的无机有毒物质之一,也是积累性中毒物质,近年来研究发现。砷还是致癌(主要是皮肤癌)元素。当地下水做饮水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规定砷含量不得大于0.05mg/L。
铬在地下水中以六价和三价两种形态存在,六价铬具有强毒性,人体摄入大量的六价铬能够引起急性中毒,长期少量的摄入也能引起慢性中毒。当地下水做饮用水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规定铬的含量不得大于0.05mg/L。
镉是一种典型的累积富集型微量有毒污染物,主要积累在人体肾胀与骨骼中,引起肾功能失调,骨质中的钙被镉所取代,使骨质软化,引起自然骨折。这种病的潜伏期很长,短则10年,长则30年,发病后很难治疗。当地下水做饮用水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规定铬的含量不得大于0.01mg/L。
(二)地下水生物污染:
(1)地下水生物污染的种类与来源有哪些?
基于土壤的截留、过滤等作用,地下水常见的生物污染物为细菌与病毒,企事业单位直接向地下水注入污水也可能引起寄生虫的污染。
地下水曾发现并引起水媒病传染的致病菌有霍乱菌(霍乱病)、伤寒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等;地下水中的病毒则主要包括脊髓灰质炎病毒、甲型肝炎病毒、胃肠病毒等,且每种病毒有多种类型,对人体危害较大;地下水中的寄生虫主要包括原生动物与蠕虫。
地下水中的细菌和病毒来源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医院污水及垃圾渗滤液等,未经消毒的污水中含有大量的细菌与病毒,通过污灌、渗坑(井)的渗透进入包气带和饱水带,将对地下水造成生物污染。
(2)地下水生物污染的危害有哪些?
地下水源中的大肠杆菌类在人体及热血动物的肠胃中经常被发现,为非致病菌。地下水中的志贺氏菌、沙门氏菌、肠道产毒大肠杆菌、胎儿弧菌、小肠结肠炎耶氏菌等会引起不同特征的肠胃病。美国国家环保局曾报道有9起2018个病例的水媒病是由于饮用梨形鞭毛虫和人蛔虫污染的地下水所引起的。
(三)地下水放射性污染:
(1)地下水放射性污染的来源和种类有哪些?
地下水放射性污染根据放射性核素来源可分为自然源与认为源。其中自然源主要包括放射性矿床,而人为源则主要包括原子能工业排放的放射性废物、核武器试验的沉降物以及医疗、科研排出的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废气、废渣等。
地下水中主要的6种放射性核素有铀(238U)、氡(222Rn)、锶(90Sr)、碘(129I)、铯(137Cs)、镭(226Ra),除226Ra主要是天然来源外。其余都是源于工业或生活污染物排放。
(2)地下水放射性污染源的危害有哪些?
放射性物质发出的射线会破坏机体内的大分子结构,甚至直接破坏细胞和组织结构,对人体造成损伤。地下水中的放射性物质可以通过饮水、食物等途径进入人体,使人受到放射性伤害,近期效应有头痛、头昏、食欲下降、睡眠障碍等;远期则会出现肿瘤、白血病、遗传障碍等。美国国家环保局认为饮用含222Rn或226Ra放射性活度为5pCi/L的水,致癌风险水平为0.7╳10-6—3.0╳10-6。
注:1Ci=3.7╳1010Bq。
1Ci/L=3.7╳1013Bq/m3。
(四)地下水有机污染
(1)地下水有机污染的种类有哪些?
地下水常见有机污染物包括卤代烃类、苯系类(芳香烃类)、有机农药类、多环芳烃类与邻苯二甲酸酯类等。且数量与种类仍在迅速增加。
根据有机污染物是否易于被微生物分解而将其分为生物易降解有机污染物与生物难降解有机污染物(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两类。根据有机物挥发性,地下水有机污染物分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常见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主要包括苯系物类(苯、甲苯、二甲苯等)、饱和或不饱和卤代有机物类(三氯乙烯、三氯甲烷、三氯乙烷)等;地下水中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主要包括有机磷农药、有机氯农药、多环芳烃、多氯联苯类等。
(2)地下水有机污染的危害有哪些?
地下水的有机污染物通常引起“三致”效应(致癌、致畸、致突变)。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如苯、卤代烃等)危害较大,其急性中毒主要作用于人体神经系统,慢性中毒主要作用于造血组织与神经系统。如果长时间与较高浓度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接触。会引起恶心、头疼、眩晕等症状。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导致婴儿的出生体重降低,发育不良,骨骼发育的障碍与代谢的紊乱;危害神经系统,造成注意力的紊乱、免疫系统的抑制;影响人体的生殖系统和内分泌系统;增加癌症发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