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在哪里?

2019-01-28 16:17:23发布

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在哪里?

联系地址:宜宾市南岸蜀南大道中段10号

工作时间联系电话:+86-0831-2328929

非工作时间值班电话:+86-0831-2328909

24小时环保举报投诉电话:12369

传真:+86-0831-2328875

电子邮箱:hbj@yibin.gov.cn

邮政编码:644002

 

宜宾市生态环境局附近的公交站有哪些?

酒都剧场 - 公交站 87米

途经公交车: 3路 17路 18路 23路 24路

宜宾党校 - 公交站 181米

途经公交车: 3路

市政府招待所 - 公交站 299米

途经公交车: 2路 3路 17路 18路 23路

图书馆 - 公交站 329米

途经公交车: 14路 18路 23路 24路

梦想和居 - 公交站 333米

途经公交车: 14路 17路 18路

南广路 - 公交站 344米

途经公交车: 14路 17路 18路

党校 - 公交站 375米

途经公交车: 3路

交警大队 - 公交站 418米

途经公交车: 3路 9路 27路

鼎业兴城 - 公交站 424米

途经公交车: 3路

二o二 - 公交站 465米

途经公交车: 28路

 

宜宾市生态环境局的职能有哪些?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规划,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全市及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牵头协调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区县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三)负责落实全市污染物减排工作。组织制订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控制指标和实施方案,监督检查区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实施环境目标责任制、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缓减免及稽查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负责全市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受市政府、省环境保护厅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全市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全市重大开发建设区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放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资质的审查和管理,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查发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组织实施或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市生态保护规划和生态市建设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向市政府提出新建各类自然保护区审查、审批建议,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组织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

(八)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和反生化、反核及辐射恐怖袭击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射线装置安全和核设施安全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核与辐射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监测制度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负责环境统计工作。

(十)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工作,推广应用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环境保护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二)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宜宾市生态环境局的处室有哪些?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政务的综合协调;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效能建设、安全保卫、基本建设和政务接待等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环境保护专题调研;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负责起草环境保护综合性文件、材料。

联系电话:0831-2328969,2328929

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科

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科组织起草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环保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处罚审查、行政听证、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政策调研;负责机关和环保系统目标管理及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承办环境保护社会表彰,总结推广环境保护先进典型;承担新闻发布工作。

联系电话:0831-2328322

规划财务科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参与编制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参与审核全市各类规划中涉及环境保护的内容;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级环保资金安排意见;参与管理市级环保专项资金;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督审计工作;负责环保示范工程及其他重大环保项目的立项工作;参与城市环保基础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排污费管理使用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831-2328867,2328116

环境监测与科技产业科贯彻落实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监测、环境信息的规划、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应急和预警监测以及各种专题调查普查;组织调查评估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组织编报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组织编制和发布宜宾市环境状况公报;指导环境监测业务工作;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科研项目管理、成果申报及推广应用;监督管理国家及省环境标准的执行;承办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审查上报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

联系电话:0831-2320361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落实国家和省、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和环境统计制度及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测算并确定重点区域、流域的环境容量;组织编制并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组织实施政府环境目标责任制和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参与研究并组织实施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环境经济政策;负责审核涉及增加排放总量新上项目的总量指标;负责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环境统计年报和统计报告。

联系电话:0831-2328971

环境影响评价科(行政审批科)贯彻执行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三同时”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负责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审批;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负责对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持证单位进行日常监督;负责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负责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参与项目建设、试生产中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的调查处理;承办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联系电话:0831-2328325

污染防治科贯彻执行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及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区县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负责水体、大气、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和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负责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进口固体废物和有毒化学品的预审、机动车污染防治等环境管理;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负责绿色信贷、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行循环经济工作。

联系电话:0831-2328972

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科贯彻执行自然生态、农村和农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农村污染防治规划;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有机食品发展、生态示范创建与生态农业建设;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农村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小流域和湖库污染、村镇生活污染、养殖污染、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指导生态乡镇、生态村等农村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承担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0831-2328976

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贯彻执行核与辐射安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负责辐射安全许可管理,组织实施辐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辐射环境监测;组织制订并实施本市核与辐射应急预案;负责核与辐射事故及投诉的调查处理,参与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负责受省环境保护厅委托的核技术应用和输变电等电磁辐射装置及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三同时”监管;协助开展辖区内核设施、放射性物品运输及铀(钍)矿监管和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的安全监管。

联系电话:0831-2328980

环境监察应急与信访科组织拟订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通报及应急预警;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处置及损失评估;负责环境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和综治工作;负责组织环境保护行政稽查;指导、组织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工作;负责环保系统挂牌督办和环保专项行动等工作。

联系电话:0831-2328865

人事科负责局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环保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环保系统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工作;归口管理环境保护行政奖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环保系统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和环境保护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环保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承办局机关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0831-2328870

 

宜宾市生态环境局的直属单位有哪些?

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环境监测站

环境保护信息监控中心

环境科学学会

辐射环境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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