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生态环境局在哪里?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天城大道778号
联系电话:023-58137492
传真号码:023-58137492
万州区生态环境局附近的公交站有哪些?
公安局(公交站):(距离--80米)
万州12路;
管委会(公交站):(距离--81米)
万州25路;万州26路;万州31路;
公安局:(距离--101米)
万州12路;
万州区生态环境局的职能有哪些?
一)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环境标准,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牵头开展环境保护政策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辖区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组织拟订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审核本区有关规划、计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三)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牵头调查处理工矿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及纠纷,建立健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
(四)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监督管理责任;受区政府委托组织对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和监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实施,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土壤和光、恶臭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化学品环境管理;组织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排污申报、排污许可、排污收费和限期治理制度;督查督办、核查各相关单位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七)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调查,进行生态环境质量分析和评估,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八)负责环境监测网络、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和预测预警;建立环境质量发布制度,组织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九)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申报国家、市环保项目,组织开展环境科学研究和新工艺、新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推动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有关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组织拟订和实施环境保护督查制度,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监督检查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完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创建,指导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等创建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万州区生态环境局的处室有哪些?
重庆市万州区环境保护局设置办公室、宣教法规科、污染物总量控制科、污染防治科、放射辐射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农村环境保护科、监察室等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本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汇报等重要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
(2)负责拟订局机关工作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年度部门财政预决算编制、实施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3)负责局系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起草局机关以及党组“中心组”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承担局机关党总支日常工作。
(4)负责局系统干部的选拔、任免、交流、培训、考核、奖惩、工资、人事档案及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5)承担局机关社会治安、爱国卫生、扶贫济困、内部安全、行政后勤保障等工作。
(6)承担机要保密、公文、档案、会务、政务信息的管理工作。
(7)牵头区委区政府对本局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工作。
(8)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9)牵头局系统统战、工会、精神文明、妇联、计划生育、共青团、老龄等工作。
(10)牵头局系统信息化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区环保局官方网站。
(11)协调局系统环境信访工作;负责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后方协调和信息审核报送工作。
(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宣教法规科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和区域合作交流工作,拟订上述工作的规划、计划、纲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2)负责拟订和实施环境保护考核督查制度;拟订、分解和下达环境保护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承担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中环境保护有关的实绩考核工作。
(3)负责对区级有关部门、乡镇、街道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出区级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有关环境保护问责、责任追究及表彰奖励的建议。
(4)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政策研究,提出环境保护政策建议;对区级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贯彻执行环境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和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5)负责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新闻发言人制度;组织环境保护新闻发布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对重要环境保护活动和重大环境事件进行采访报道,审核重大活动新闻稿件。
(6)承担生态文明改革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7)承担绿色创建、大事编纂等工作。
(8)承担区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牵头本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10)牵头局系统环境舆情监测、研判和引导工作,指导局系统舆论引导工作。
(11)归口管理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12)负责本科室业务有关的信访、政务公开、保密和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1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污染物总量控制科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削减实施办法,分解落实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任务;负责对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监督实施污染物减排项目并组织验收。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监督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组织开展建设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监理工作;承担环保部、市环保局委托管理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承担行政审批科审批的全区建设项目试生产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3)负责区级及其以上重点监控企业的确定和调整协调工作;
(4)负责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排污许可制度,核发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6)负责区本级审批的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审核工作。
(7)承担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8)参与节能减排财政和价格补贴工作。
(9)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由市级审批的建设项目的环保设计备案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10)负责本科室业务有关的信访、政务公开、保密和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污染防治科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大气、水体、噪声和光、恶臭以及机动车的污染防治规划、计划、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订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年度计划;承担环境监测和生态监测管理工作;组织审核本区环境监测技术方案,评定监测技术成果。
(3)负责统筹协调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长江万州段及次级河流污染防治工作。
(5)负责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6)负责组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7)负责实施违法排污限期治理制度。
(8)承担本级财政污染治理补助资金计划的立项、审查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9)承担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0)牵头国家和市级环保项目的申报工作。
(11)负责本科室业务有关的信访、政务公开、保密和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放射辐射管理科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放射性、电磁辐射、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城镇土地及工业企业场地污染防治规划、计划、阶段性实施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危险废物经营管理、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转移许可、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废弃电子产品经营管理工作。
(3)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电磁辐射及伴生矿等辐射安全许可的审批和监管工作。
(4)负责编制放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辐射事故应急和调查处理。
(5)负责组织实施产生放射性污染、电磁辐射污染的单位执行限期治理。
(6)负责组织开展放射辐射管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7)负责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新化学物质污染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按规定审查、审批本行政区域内涉核与放射辐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9)负责组织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和重点辐射源的监督性监测。
(10)负责城镇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11)协助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12)负责本科室业务有关的信访、政务公开、保密和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1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行政审批科主要职责
(1)负责统筹协调全局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负责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的管理。
(2)负责本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督促落实规划、政策、计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工作;按规定审查、审批本行政区域内除涉核与放射辐射和农村环境保护科审批以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3)承担建设项目管理方面的调查统计和档案整理工作。
(4)协助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做好环评机构资质和相关职业资格的管理工作。
(5)负责本科室业务有关的信访、政务公开、保密和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农村环境保护科主要职责
(1)负责生态功能区划工作,组织拟定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规划;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申报、跟踪工作;提出自然保护区设立、变更、撤销的审查建议,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
(2)负责生态环境质量调查和评估。
(3)负责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
(4)负责农业、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煤矿、非煤矿山、采石场等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验收管理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农村畜禽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6)承担生物物种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7)承担村庄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8)负责农村土壤污染治理工作;监督农村土壤污染修复和有机食品发展工作。
(9)负责指导乡镇(街道)环保工作。
(10)负责指导生态示范区、生态农业建设和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创建工作。
(11)参与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
(12)负责本科室业务有关的信访、政务公开、保密和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1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监察室主要职责
(1)负责机关及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2)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控告和申诉。
(3)按分级管理原则,负责查处局系统党员、干部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
(4)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F·B斗争的日常工作。
(5)负责指导局系统的行风建设。
(6)负责本科室业务有关的信访、政务公开、保密和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万州区生态环境局的直属单位有哪些?
重庆市万州区环境监测支队
重庆市万州区环境监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