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在哪里?
联系地址:成都市蜀锦路68号
24小时值班电话:+86-028-61885200
邮政编码:610042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附近的公交站有哪些?
成都市环保局附近的公交站:交子南一路中、锦尚西一路、天府大道北段、地铁孵化园、孵化园站、名都公园、锦城大道天府大道口、天府大道锦尚东路口、天府大道北段、金融城站、南苑、南苑、锦城大道益州大道口、名都公园、益州大道锦城大道口、名都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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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的职能有哪些?
成都市环境保护局是负责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14个职能处室。主要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拟订全市主体功能区划和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及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查处全市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协调各区(市)县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协调有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三)负责落实全市污染物减排工作;组织制定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区(市)县、市级相关部门污染物减排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实施环境目标责任制、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缓减免及稽查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负责全市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负责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全市重大开发建设区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环境工程监理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六)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组织实施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向市政府提出新建各类自然保护区审查、审批建议;指导、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组织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
(八)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核安全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放射源、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核与辐射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负责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参与反生化、反核和辐射恐怖袭击工作;负责全市核与辐射监测和监察工作。
(九)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制定全市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负责环境统计工作。
(十)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一)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协调市内重要环境保护国际活动和区域合作,管理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负责与环境保护国际组织的联系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三)督察全市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的情况。
(十四)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的处室有哪些?
(一) 办公室
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行政效能、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后勤、接待等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材料;负责牵头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党组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承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 政策法规处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牵头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市重大环境问题和环境保护政策的调研;负责普法工作;负责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牵头企业环保守法证明;牵头环境保护综合督察工作,负责环境保护监督员联系工作;牵头组织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负责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牵头组织查处本市重大以及跨行政区域的环境违法行为。
(三) 规划与财务处
组织编制全市环境保护综合性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统筹协调全局规划工作;牵头负责环境经济形势分析;牵头提出环保资金安排建议,牵头负责部门预决算工作,组织预算执行;负责局机关会计核算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牵头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等工作;牵头组织审计监督工作。
(四) 科技监测处
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技术成果、示范工程的管理及推广应用工作;推动和规范我市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及环境标志认证;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国家标准并组织拟订地方标准;组织全市环境监测体系的规划与建设;组织管理全市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应急监测、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负责环境质量的信息公开;负责环境监测资质管理;负责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国控企业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参与拟订环保产业政策、规划,指导和推动全市环保产业发展。
(五)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
落实国家和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环境统计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组织实施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牵头组织测算并确定重点区域、流域的环境容量;落实新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前置审核工作;牵头负责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负责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环境统计年报和统计报告;督察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落实环境保护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情况;组织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承担排污权交易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 环境影响评价处
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归口管理环境保护行政许可;贯彻执行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按权限审查、审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环境影响后评估工作;协助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和相关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
(七) 污染防治处
拟订全市水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水环境、饮用水水源保护、污水处理、地下水监管工作;统筹协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并组织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扣缴),协调解决跨流域环境问题和环境污染纠纷;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负责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及市级创建活动相关工作;负责企业涉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管管理;参与涉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督察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环境保护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
(八) 工业污染监督管理处
贯彻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建设项目(核与辐射安全项目除外)环境监理、试生产和竣工验收工作;拟订全市光、恶臭、固体废物、重金属、化学品、噪声等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危险废物、进口固体废物和有毒化学品等持证企业,配合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责上市核查工作;牵头环保专项行动;负责工业企业及园区(废水、废气除外)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工作;负责工业遗留场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推行循环经济工作;参与有关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督察全市光、恶臭、固体废物、重金属、化学品、噪声等污染防治工作落实环境保护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情况。
(九) 大气环境监督管理处
拟订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研究、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负责企业涉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牵头开展大气污染专项行动;参与涉气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督察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落实环境保护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承担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 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处
拟订全市生态保护规划和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指导、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督察全市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落实环境保护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情况;牵头负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牵头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 环境应急与信访处
拟定全市环境应急建设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编制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区(市)县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负责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工作年报;组织指导区(市)县和企业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以及相关人员培训;负责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办理工作;负责环保系统挂牌投诉督办工作;牵头组织安全生产有关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督察全市环境信访工作落实情况。
(十二) 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核安全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核设施、核技术应用、放射源、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测活动;参与反生化、反核和辐射恐怖袭击工作;组织全市核与辐射监测和监察工作;参与核与辐射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牵头负责辐射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督察全市核与辐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十三) 宣传教育处
拟订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环境保护新闻发布的组织工作,负责与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并组织采访报道;负责相关信息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负责全市环境保护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承办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负责与环境保护组织的联系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的环境保护事务;负责环保业务和工作培训。
(十四) 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承办局党组会议;统筹并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承办协管区(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的有关事项。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的直属单位有哪些?
成都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办公电话:87043671
传真:87043671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芳邻路8号
邮编:610072
成都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办公电话:87018932
传真:87018939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芳邻路8号
邮编:610072
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办公电话:(028)87052171、87011676
传真:(028)87052171、87011676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芳邻路8号环保大楼
邮编:610072
成都市环境应急指挥保障中心
办公电话:028-85919256
传真:028-85919256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工业园金石路376号
邮编:610023
成都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办公电话:87035570
传真:87035570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芳邻路8号
邮编:610072
成都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
办公电话:86112099
传真:86150076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君平街26号
邮编:610076
成都市环境工程评审中心
办公电话:86150013
传真:86129075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君平街26号
邮编:61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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