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的生产是连续进行的,即设备在批与批之间只进行中间清洁,并不是每批之间都进行清洗(即每批生产之间只进行清场),这种方式是否被认可?
如果被认可,那么下一批产品的生产日期是否需妥按上一批产品的生产日期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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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GMP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
当生产质量稳定,不易被微生物污染且生产环节能够进行有效控制的产品时,考虑采用阶段性的生产方式组织生产。但必须经过全面的评估并制定规范的管理程序,且须完成相应的全部清洁验证工作。应明确规定出连续进行生产的批次和时间,换批次生产时,设备可以只进行中间清洁(如:仅清除残留在设备表面的物料并不进行清洗)。如果生产工艺涉及较剧烈的反应或操作条件,前批残留的少量物料(产品)可能产生降解或蓄积,并可能影响最终成品质量的,则换批次生产时要考虑进行彻底清洁,或者经过验证。
总之,采用阶段性的生产方式组织生产,需要企业结合产品生产情况自行确定,前提就是确保产品不受到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等的影响,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其有效期的确定也遵从固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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