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未办理环评手续有什么法律责任?

2019-09-25 16:05:00发布

标签: 环评 办理
1条回答
单莼的时光yi逝去
1楼 · 2019-09-25 17:45:00.采纳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 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 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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