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公示)

2020-12-18 15:51:18发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规定,政府采购需优先购买节能产品。部分产品是强制要求节能认证的,不在清单内的不能购买。


  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采购清单中列入了政府公认的所有节能产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规定,政府采购需优先购买节能产品。部分产品是强制要求节能认证的,不在清单内的不能购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是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重要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要建立健全制定、公布和调整机制,做到制度完备、范围明确、操作规范、方法科学,确保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公开、公正、公平进行。要对节版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整。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社会公示制度。采购清单和调整方案正式公布前,要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指定的媒体上对社会公示权,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确实不具备条件的产品,不列入采购清单。


  详细清单:


  http://www.ccgp.gov.cn/jnhb/jnhbqd/jnq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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