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爱玛车业年产120万台电动车生产项目改扩建环保验收公示

2022-09-13 15:24:40发布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重庆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爱玛车业年产120万台电动车生产项目改扩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重庆爱玛车业年产120万台电动车生产项目改扩建   

建设地点: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金山大道18号

建设单位:重庆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金山大道18号(中心点位于中心点位于东经106°5'34.524"、北纬29°50'43.487")。项目利用已建成1~3#生产厂房内建设4条部件预装生产线、4条总装流水线、4条检测线、自动输送系统及附属生产配套设施,9#研发楼1F北侧用作食堂、2~4楼用作倒班宿舍,项目建成后年产120万台电动车(两轮、三轮)。

公示时间:2022年08月19日至2022年09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何巧  

联系电话:1350942741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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