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9年,在中国并没有全面开展垃圾分类。但是上海在2019年7月1日期,正式实施垃圾分类。
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条本市生活垃圾按照以下标准分类:
(一)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二)有害垃圾,是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三)湿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
(四)干垃圾,即其它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
生活垃圾的具体分类标准,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和处置利用需要予以调整。
垃圾分类的管理制度
1、居民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不得乱丢生活垃圾。
2、生活垃圾必须用袋子装好后,就近投入垃圾桶(箱)内。
3、生活垃圾要按要求分类投放,集中处理。
4、垃圾桶(箱)内不得乱倒粪便、污水、建筑垃圾等。
5、宠物饲养者应管好宠物的粪便,随时将产生的粪便装入袋内,扔入垃圾箱。
6、居民和楼院保洁人员要自觉打扫楼院卫生,保持楼院整洁。
7、社区不定期组织公益性岗位人员打扫辖区卫生,任何人不得以各种理由请假。
垃圾分类
1、餐厨垃圾是指餐饮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等产生的食物残渣和废料,俗称泔脚、泔水或潲水。
2、未严重玷污的文字用纸、包装用纸和其他纸制品等。废容器塑料、包装塑料等塑料制品。各种类别的废金属物品。如易拉罐、铁皮罐头盒、铅皮牙膏皮、废电池等。有色和无色废玻璃制品。有色和无色废玻璃制品。
3、电池,节能灯等有毒的垃圾。
4、除去上述三种,其他的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