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2021-09-26 10:00:04发布

标签: 污染
1条回答
♂最难忘的☆邂逅♀
1楼 · 2021-09-26 13:47:28.采纳回答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对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原目标及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目标是加快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环境安全、维护水生态系统健康水十条”的落实,坚持地表、地下、陆地与海洋污染同治,市场与行政、经济与技术手段齐发力,节水与净水、水质与水务指标共同考核,力求通过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环境。其中对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2020年年底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敏感区域(重点湖泊、重点水库、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

水处理设施应于2017年年底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的城市,新建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到2020年全国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二是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验证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除干旱地区外,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17年,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其他地级城市建成区于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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