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2005年第9号令发布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简称“《危规》”)所称的“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容易造****身伤亡、财产毁损和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具体是否为危险货物,以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为准;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危险货物”的范围比《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要广。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门槛高道路货物运输市场是基本放开的,但是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要求特别严格。《危规》规定,申请从事这一类经营的,应当自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5辆以上。
车辆的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一级,技术状况要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标准,罐式车辆必须经过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同时要具备相应的停车场地和通讯、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等设施设备;有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的从业人员;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这些规定,远远高于对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市场准入的要求。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也要管道路运输管理管的是运输经营活动,也就是营业性的道路运输。
但是对危险货物运输,《危规》规定,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同样要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管理。前题是该单位是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有特殊需求的科研、军工、通用民航等企事业单位。
除了自有专用车辆的数量可以少于5辆外,其他条件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相同。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应该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专用车辆配发加盖“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的《道路运输证》。
严格专用车辆和设备的管理为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危规》规定,专用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除了按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的要求进行年度审验外,对专用车辆还要增加以下项目: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情况;罐式专用车辆罐体质量检验情况;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危规》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检测不合格的、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一级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严禁使用货车列车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禁止使用移动罐体(罐式集装箱除外)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企业进行维修。罐式专用车辆应当在罐体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承运危险货物。
“三员”必须持有《从业资格证》为保障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危规》要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都必须经设区的市级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发放统一的《从业资格证》,无《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上岗时应当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多管齐下保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危规》对运输安全管理做了细致的规定:一是要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应当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二是要求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所装运危险货物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物或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三是要求在运输过程中配备押运人员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遵守有关部门运输线路、时间、速度方面的有关规定。
严禁超载、超限运输。在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或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事故时,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要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和本单位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运输企业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四是禁止使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食品、生活用品、药品、医疗器具,不得使用罐式专用车辆或者运输有毒、腐蚀、放射性危险货物的运输车辆运输普通货物,其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普通货物时,必须进行消除危险处理;五是要求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必须为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六是对危险货物的储存、装卸提出了要求,禁止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混合存放。
常见的危险品运输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是根据GB13690——19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和GB6944——200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分为以下9个类别:第一类——爆炸品,第二类——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四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五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第六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第七类——放射性物质,第八类——腐蚀性物质,第九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对于那些具有多种危险属性的化学品,一般按照“择重入列”的原则进行分类,即按照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险属性进行分类。在“类别”下面又细分有“项别”。
一、爆炸品是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并产生高压冲击波(发生爆炸)对周围物体造成破坏的化学品。又分为6各项别,其爆炸危险性依序降低。1、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雷管、炸药、苦味酸、硝化甘油等。2、有迸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燃烧弹、催泪弹等。3、有燃烧危险并有局部爆炸危险或局部迸射危险或两种危险都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非起爆导火索、点火引信、苦胺酸钠等。4、无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安全导火索、爆炸式铆钉等。5、有整体爆炸危险但非常不敏感物质本项包括有整体爆炸危险性,但非常不敏感以致在正常运输条件下引发或由燃烧转为爆炸的可能性很小的物质。6、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端不敏感物品本项包括仅含有极端不敏感起爆物质、并且其意外引发爆炸或传播的概率可忽略不计的物品。但是该项物品的危险仅限于单个物品的爆炸。
其危害:人有生命危险和物体被破坏。对这类危险品,只有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一旦发生爆炸,是无法扑救的。对于扑救爆炸品火灾,禁用酸碱灭火器,切忌用沙土覆盖,以免增强爆炸物品爆炸时的威力。可用水或其他灭火器灭火,施救人员应配备防毒面具。
二、气体指在50度时,蒸气压力大于300KPa的物质。20度在101.3KPa标准压力下完全是气态的物质。本类包括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溶解气体和冷冻液化气体、一种或多种气体与一种或多种其它类别物质的蒸气的混合物、充有气体的物品和烟雾剂。本类根据气体在运输中的主要危险性分为3项。1、易燃气体如压缩或液化的乙胺、一氧化碳、甲烷等。2、非易燃无毒气体如窒息性气体(氮气)、氧化性气体(氧气)或不属于其他项别的气体。3、毒性气体如液氯、液氨等,对人类健康有较强的危害性。
其危害性:1、易燃易爆。2、流动扩散。3、受热膨胀、气压升高。4、易产生或聚集静电。5、腐蚀毒害。6、窒息。7、氧化。
事故处理:发生泄漏时,阀门松动漏气应立即拧紧;如无法关闭时,可将气瓶浸如冷水中;液化气体容器破裂时,应将裂口部位朝上。气瓶着火时,应尽快将气瓶移出火场,若搬运不及,应向钢瓶浇洒大量冷水冷却钢瓶降温,或将钢瓶投入水中使之冷却,以防钢瓶高温引起爆炸,同时将周围气瓶和可燃物搬离现场。扑救液化气体类火灾,切忌盲目扑灭火焰,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必须保持稳定燃烧。灭火、扑救有毒气体或处理气瓶泄漏时,应戴防毒面具或站在上风处和钢瓶侧面。
三、易燃液体指1、闭杯实验闪点小于等于60.5度、易于燃烧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如汽油、乙醛、丙酮、苯、甲醇、环乙烷、氯苯、苯甲醚、乙烯防腐漆等,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2、液态退敏爆炸品。
其危害:1、易燃。2、爆炸。3、热膨胀。4、流动扩散。5、易产生或聚集静电。6、有毒。
事故处理:1、容器渗漏时,应及时移至安全通风处更换包装。渗出的液体可用干砂土等物覆盖后扫除干净。2、能溶于水或部分溶于水的易燃液体发生火灾时,无论比重大小,可用雾状水、泡沫、干粉或大量水进行扑救,但应注意液体被冲散而扩大着火范围,水柱不得直接冲在易燃液体上。水一方面可降低燃烧物的温度,同时减少易燃液体的挥发,达到灭火的目的。3、不溶于水的易燃液体发生火灾时,若在容器内,可用水降低容器的温度和压力。当液体已经溢出时,如该液体相对密度小,不能用水灭火;如相对密度大,可以用水来隔绝空气灭火,但水层必须有一定的厚度。对于密度比水小又不溶于水的易燃液体,发生火灾时,可选用泡沫或干粉灭火剂灭火;火势不大时,可用二氧化碳灭火剂扑救。4、扑救具有毒性、麻醉性和腐蚀性的易燃液体的火灾,施救人员应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具,并尽可能地站在上风处。发现中毒人员,应立即移至空气流通处,并送医院救治。
四、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1、易燃固体,如硫磺、赛璐珞、红磷、硝化纤维,樟脑和乙醇的混合物等。2、易于自燃的物质,如黄磷、三乙基铝等。3、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如金属钠、氢化钙等。
其危害:1、易燃固体:易燃、爆炸、本身或其燃烧产物有毒或腐蚀性、遇湿易燃、自燃。2、自燃物品:遇空气自燃、遇湿易燃易爆、积热自燃、毒害腐蚀。3、遇湿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遇水易燃、遇氧化剂或酸着火爆炸、有毒或腐蚀。
安全处理:1、对撒漏的物品,应谨慎收集妥善处理。如撒漏的黄磷应立即浸入水中;硝化纤维要用水润湿;金属钠、钾应浸入煤油或液体石蜡中;电石、保险粉等遇湿易燃物品撒漏,收集后另放安全处,不得放回原货件中。2、易燃固体、自燃物品一般都可用水和泡沫灭火剂扑救,如散装硫磺、赛璐珞、燃烧时可用大量的水进行灭火。但是,当遇湿易燃物品(镁粉、铝粉、铝铁溶剂、金属有机化合物、氨基化合物)着火时,严禁用水、酸碱灭火剂、泡沫灭火剂以及二氧化碳灭火剂,避免增加其危险,只能用干砂、干粉灭火。对本类物品的火灾扑救,应有防毒措施。未完待续
五、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1、氧化性物质,如氯酸铵、高锰酸钾、双氧水以及其他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都属于氧化性物质。2、有机过氧化物,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甲乙酮等。
其危害:1、氧化性物质具有火灾、爆炸(接触有机物、易燃物)、中毒和腐蚀等。2、有机过氧化物具有爆炸、火灾、中毒和腐蚀等。
安全处理:1、撒漏时,应扫除干净;在用水冲洗。收集的撒漏物品,不得倒入原货件内。2、过氧化物着火时,不能用水扑救;氧化剂用水灭火时,要防止水溶液流至易燃、易爆物品处。扑救有机过氧化物火灾时应特别注意爆炸的危险。
六、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1、毒性物质如各种氰化物、砷化物、农药、天然毒素、有毒重金属及其化合物。2、感染性物质如生物制品、诊断样品、基因突变的微生物与生物体、携带病菌病毒的其他媒介、病毒蛋白等。
其危害:有毒品可使人中毒身亡,有的毒品与其他物质反应可释放出有毒的气体或烟雾或发生爆炸,有许多有毒品同时还具有较强的腐蚀性。
安全处理:1、固态有毒品撒漏时,应谨慎收集;液态有毒品渗漏时,可先用沙土、锯末等物吸收,妥善处理,被毒品污染的机具、车辆及仓库地面,应进行洗刷除污。2、发生火灾时,使用低压水流或雾状水,避免有毒品飞溅伤人。对遇谁能发生危险反应的毒害品如金属铊、锑粉、铍粉、氟化铅等,不能用水灭火。对无机氰化物如氰化钾、氰化钠、氰化亚铜等,不能用酸碱灭火,以免产生剧毒氰化氢气体。3、处理撒漏毒害品和扑救毒害品火灾时,必须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或防护面具,施救人员要站在上风处。发现头晕、恶心、呕吐等现象,要立即转移至空气新鲜处。
七、放射性物质如硝酸钍、夜光粉、铀、等。由于我们几乎接触不到这类物质,就不做介绍了。
八、腐蚀性物质如硫酸、硝酸、盐酸、等酸性腐蚀品;氢氧化钠、硫化钡等碱性腐蚀品;以及甲醛溶液、苯酚钠等其他腐蚀品。
其危害:具有腐蚀性、有毒性、有些具有自燃和易燃性及爆炸性。
安全处理:1、发现液体酸性腐蚀品撒漏应及时撒上干沙土,清理干净后,再用水冲洗污染处;大量酸液溢漏时,可用石灰水中和。2、腐蚀品着火时,不可用柱状高压水,应尽量使用低压水流或雾状水,以防腐蚀液体飞溅伤人;对遇水发生剧烈反应有可能引起燃烧、爆炸或放出有毒气体的腐蚀品,禁止用水灭火,可用干沙土、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等扑救。火灾现场的强酸,应尽力抢救,以防高温爆炸,酸液飞溅;无法抢救搬离火灾现场时,可用大量水浇洒降温。3、灭火时人站在上风口,扑救人员要注意防腐蚀、防毒气,必须穿戴防毒用品。遇有酸类或碱类腐蚀品,最好调制相应的中和剂稀释中和。
九、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具有其它类别未包括的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危害环境物质、高温物质,经过基因修改的微生物或组织等。
- 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多久修订一次呢?
-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如何公开危险废物相关信息?
- 验收监测中,如有环境保护敏感点,是否要同时测定污染物排放及环境空⽓质量?
- 企业何时可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期限一般多久?
- VOCs 会形成光化学烟雾吗?
-
现在废气污水最后的处理是去了哪里?
-
应急预案演练记录(可下载)
-
哪些企业要制定危废应急预案?(编制危废应急预案的要求)
-
职业病危害告知牌(甲苯)
-
职业病危害告知牌(乙醇)
-
职业病危害告知牌(次氯酸钠溶液)
-
职业病危害告知牌 (乙酸:醋酸)
-
职业病危害告知牌(乙酸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