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建太高有什么隐患(思考)

2024-01-10 14:39:42发布

  在中国,民用建筑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分类划分的规定是:1至3层为低层住宅,4至6层为多层住宅,7至9层为中高层住宅,10层及10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建筑高度大于等于100m,楼层超过40层以上的建筑物均称为超高层建筑。


  1、火灾隐患


  我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超高层虽无明确规定。但对于高度超过100m,层数超过32层的建筑在避难层、停机坪、消防水压、灭火设施、正压排烟及火灾自动报警方面都有特殊的要求。


  由于这种建筑物高度高、人员多、设备及管线系统复杂,火灾事故的隐患大。在自然灾害(地震、强风)、内部设备系统故障事故、人为火灾等难以抗拒或防范的情况下,一旦发生火灾,疏散与扑救都十分困难。将直接威胁着生命财产安全,因此火灾是超高层建筑的头号大敌。


  2、设备安全隐患


  火灾扑救难度大,对装备手段的要求高。


  超高层建筑与普通建筑相比,其火灾扑救难度相对较大。由于城市高楼林立,缺乏地面消防行动展开的场地,而且从国内现有的超高层建筑来看,外墙大多采用玻璃幕墙,破碎后极易造成地面人员伤亡,并对破坏地面的消防车辆及供水器材,加上外墙采用固定窗,消防人员接近起火点非常困难。


  此外,还有一个经常被忽略的火灾隐患,就是超高层建筑在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问题。超高层建筑的施工周期一般都较长,施工现场临时动火多,用电量大,易燃、可燃材料集中。同时,消防设施未开通,缺少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只有临时消防水源,一旦发生火灾,不能保证消防用水的水压和水量,消防扑救难度更大,尤其是在施工后期发生在中、高层甚至顶层的火灾。


  3、安全系数低,维修不便


  超高层大楼的外墙一般都是玻璃幕墙,容易形成光污染,影响路上司机和行人的视觉;风速风向和周围气流的变化,会使高层建筑产生缓慢的偏移和围绕偏移位置的振动。电梯是作为高层建筑必备,却高越贵,到了后期很有可能出现无法维修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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