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保留几年记录的(3年以上)

2023-10-16 13:50:24发布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档案应当保存3年以上。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事故隐患安全检查管理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每周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安全隐患检查记录》。


  日常安全隐患检查以查违章、查隐患、查管理为主要内容。


  隐患是导致事故的根源。因此,隐患也称作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根据现行标准的规定,隐患主要有三个方面: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并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方面,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的车间、分厂、区队、班组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排除;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员或者有关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应当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装备物资的落实、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落实。


  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后,应当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特别是本单位难以解决,需要政府或者外单位共同工作方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也可以报告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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