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隐患举报电话是多少(举报投诉范围)

2023-09-14 14:19:06发布

  广大市民凡有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可以通过12345电话、来访等形式举报投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消防机构对举报人个人相关信息实施保密,不以任何方式提及或暗示举报人的个人相关信息。


  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以及伪造举报材料、骗取或者冒领奖励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举报投诉范围:

  一、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向消防救援机构提交申请、作出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或者承诺失实,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二、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三、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四、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五、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六、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消防取水码头、消防水鹤等公共消防设施的。

  七、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九、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

  十、使用不符合市场准入的、不合格的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

  十一、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

  十二、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打赏支持
标签: